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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促进类入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8 11: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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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促进类入库工作。现将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促进类入库项目系列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3份盖章版纸件和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

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具体项目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三)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17: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168559,3168305,

电子邮箱:jmzscqj@163.com,

邮寄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促进类入库项目的通知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促进类入库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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