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区域范围内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的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检13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5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明细和检验项目详见附件。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调查处理结果将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购买食品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标识、食品生产许可证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外出就餐时,应该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场所,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物,选择常见食材,以确保食物受到日常监管。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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