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广东省工商局制定并经广东省统计局审批的《广东省广告行业统计调查方案》,我省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 2017年1-5月开展全省广告行业统计工作。请全省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媒体单位、广告行业协会依法参与广告经营情况统计工作。具体方法如下:
一、填报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填报方式
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大厅-广告行业统计” 栏目下的“广东省广告行业统计分析系统”(http://gdad.gdgs.gov.cn/aicadst/)填报统计报表 。
三、填报内容
2016 年度广告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情况和财务状况,详见系统报表填报页面。
四、登录方式
1、营业执照注册号登录:主营或兼营广告业务的市场主体,使用营业执照注册号、密码(初始密码为营业执照注册号)登录。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广告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初始密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3、广告经营许可证登录: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媒体单位,使用广告经营许可证号、密码(初始密码即为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登录。
五、注意事项
请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告协会务必于5月31日前通过系统填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移送统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50-2235073、0750-2219475。
特此公告!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