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有关规定,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开平幸福路分店、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开平开华分店符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的要求,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表(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开平幸福路分店)
2.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表(国控国大(江门)医药有限公司开平开华分店)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1: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表
附件2: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