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1日 星期四欢迎进入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开食安办〔2021〕22号关于印发《开平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7 17:15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解读文本链接:关于《开平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应急股,联系电话:2235126



关于印发《开平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开平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开平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

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江门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江门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具体措施》《开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入贯彻我市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开平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开平市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回顾

“十三五”期间,开平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深化“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工作主线,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建立,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可控、稳中向好,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被农业农村部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连续多年位居江门市前列,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坚持党政同责,监管体制得到强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市督办项目、民生实事工程,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开平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开平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督事权清单》《开平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开平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压实各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制度保障建设不断完善,构建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2019年,以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建立了多部门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及时相互通报食品、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信息等。结合镇级综合执法改革,27项食品安全监管事权下放镇(街)实施,并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放”与“接”无缝衔接,监管职能有序落实。

“十三五”期间,市财政累计列支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4213.06万元,2020年全市食品检验量首次达到“每千人6批次”,以及在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执法装备、信息化能力、应急保障上加大了投入,全市各镇街均安排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确保食品安全工作与民生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夯实监管基础,源头治理不断完善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成功取得机构资质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双认证”,检测能力持续提升。印发《开平市食用农产品监管产销对接工作方案》《开平市塘口镇冈陵蔬菜种植户(散户)监管溯源工作方案》,在全江门地区率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和重点行业、企业整治任务,积极推进农药减量示范,严管粮食收储质量安全,交叉抽检地方政策性粮食,合格率100%。建立15个镇级食用农产品快检中心,16家大中型农贸市场(超市)配备食用农产品快检室,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1辆,建成市、镇、村三级全覆盖的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全市268个村委会(社区)均配备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每年安排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经费38.88万元,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架构形成。自2017年10月31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已全面取消城区活禽经营交易,实现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市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我市绿皇、振华两个家禽屠宰点日均家禽屠宰量达1.3万只左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正稳步推进,家禽产品全流程溯源监管基本实现。

(三)加大监管力度,突出问题明显遏制

一是食品安全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十三五”期间,我市食品监督抽检总量达6647批次,抽检覆盖率由2016年的每千人1批次提升到2020的每千人6批次,覆盖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食用农产品等共31个食品大类,实现抽检覆盖全部食品类别、品种,年平均抽检合格率超过97.47%,抽检的均衡性、覆盖面、靶向性均大幅提高,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二是打造食用农产品“你送我检”品牌活动。为充分发挥食品快检作用,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从2017年开始,市场监管局重点打造食用农产品“你送我检”品牌活动,每月定期深入基层统一开展食用农产品“你送我检”活动,引导群众参与快检,“零距离”接触快检工作,对群众送检的蔬菜进行农残项目检测,并现场出具检测结果,切实做到有送必检、随送随检,累计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236570批次,下架销毁不合格农产品3377.6公斤。2020年,我市华润、大润发超市成功创建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为消费者提供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深受市民欢迎。

三是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自查制度,普通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90%以上,18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制定了开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质行动计划,深化公开承诺制度,实行承诺书网上公示,对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现有的小作坊落实登记建档全覆盖,优化食品小作坊登记程序,全市现有食品小作坊92家全部登记在册,实现规范化动态管理。

四是制定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市153家学校食堂量化等级均达到B级及以上,其中A级学校食堂59家,学校食堂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消灭食品安全C级食堂,实现了对学校饭堂的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一监到底”网络直播执法活动。推行学校饭堂大宗原料统一招标采购,切断劣质食品进入校园渠道;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治管理,多部门联合建立暗访、检查、通报、考核工作机制。针对老人群体,以保健食品监管和食品虚假宣传为重点,对市属媒体、互联网广告全天候管控。积极开展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网报医院已100%覆盖全市各镇。

五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修订印发《开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中毒预警公告和各类食品安全风险提示信息,食物中毒防控工作不断加强。2020年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热点难点,成功举办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演练,模拟辖区发生河粉米酵菌酸食物中毒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

六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组织实施“昆仑”“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国门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地方特色食品放心消费行动”等专项行动,监管和治理成效明显。5年间,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规案件451件,罚没款总计1288.31万元。2019年,由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整治行动,建立联合整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问题开展整治,取得了“五个一批”的整治成果。

(四)提升服务效能,食品产业稳步发展

截至2020年末,全市实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400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49家,食品生产小作坊9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25家,食品流通单位5695家,餐饮服务单位568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98家,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37家。“大沙天露茶”注册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大沙镇(茶叶)入选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入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十三五”期间,开平市食品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62.98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同比增长24.5%,是我市三大传统支柱产业之一,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例由2015年的10.6%提高到2020年的14.6,食品工业产业产值在整体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下仍然保持了较快增长。

(五)深化社会参与,共治基础更加牢固

以江门市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创建工作知晓率和创建工作支持率三项指标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标准,其中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度均大大超出验收标准。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或悬挂创城宣传标语,在政府网站开设创城工作专栏,联合电视台拍摄《食安之窗》、《平安餐饮》宣传片,定制公交车身宣传广告,在沈海高速翠山湖出入口、东汇城等设置大型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栏,向全市5万家庭派发《关注食品安全: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深入各镇街举办“文明开平•幸福侨乡”暨食品安全主题晚会巡回演出,举办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手抄报比赛、麦当劳甜筒雪糕食品安全知识问答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推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社会参与进一步提高,营造浓厚食品安全共治氛围。

“十三五”期间,我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整体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平稳向好,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一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未能完全满足当前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日益增长需求和期望。

二是自身的业务素质还有待提升。随着监管职能的调整,国家、省局出台的部门规章和工作制度内容多、范围广,原来的知识储备不能及时跟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发展变化。

三是食品行业规模化程度不高,规范化程度不够。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餐饮众多,从业人员素质偏低,部分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不高,法治和诚信意识较为薄弱。

四是源头治理能力不强。种植养殖环节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未能实现有效追溯。种养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还比较低,监管难度仍然较大。

五是社会共治格局需要进一步构建。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行业协会作用尚未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社会各界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浓厚氛围尚未形成。

二、“十四五”时期开平市食品安全形势分析

(一)面临的机遇

一是党的领导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最坚实的政治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党中央把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为关系民生的政治任务来部署,提出了“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的要求,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和深化改革要求。中办、国办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作出的全面系统的制度设计,是新时代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纲领。

二是统一的监管机构提供了机制保障。针对以往监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分工交叉、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全新组建了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管。经过多年的投入和建设,开平市食品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基本完备,监管能力不断增强,监管队伍日趋成熟,为做好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有利于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社会的高度关注提供了监管动力。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由“吃得饱”的生存型消费,向“吃得安全、吃得营养”的健康型消费加速转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更加关注,促进食品安全意识普遍提升,为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通过多年持续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得到很大提高,社会各界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共识基本形成,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食品源头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带来的挑战。工业化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如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同时,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等问题,给食品的生产带来安全隐患。此外,食品产业“小散乱”的状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具有持久性、复杂性、隐蔽性的特点。

二是网络食品消费模式带来的挑战。网络食品消费正在悄然改变着传统的食品生产组织形态、经营管理模式。由于网络食品经营具有虚拟性、无地域性、开放性等特点,其业态复杂多变,网络食品消费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给政府提出了如何有效监督网络食品安全的新课题。

三是食品供应链全球化发展带来的挑战。食品供应链全球化发展延长食品产业链,使得食品安全风险具有累积性、广泛性、蔓延性和流动性。食品安全不再是传统的单个国家、企业或行业组织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全食品产业链乃至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共同治理、通力合作,需要不同主体的共同协作,对食品安全治理进行跨学科、多维度的交叉研究,实现社会共治。

三、“十四五”时期开平市食品安全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政同责,严守安全底线。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推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群众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从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和抽样检测,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风险。

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理能力,加强供应链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风险隐患,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风险。

四是坚持依法监管,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监管法治理念,加强法规制度、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应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建设。

五是坚持监管创新,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坚持共治共享,实现全域全程覆盖。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得到加强,实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产业竞争力、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四个明显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食品安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全市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安全感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处于江门市前列。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健全。继续深化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快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街道)监管所执法力量,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优化装备和物资配备,实现基层监管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标准化,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100%,卫生健康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仪器设备配置率100%,一线监管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覆盖人员比例100%,监管力量和资源满足履行职责要求。到“十四五”末,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断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稳步提升,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覆盖。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城区、乡镇全面覆盖的一体化、专业化、高效率的监管体系,实现重点品种食品全程监管,全市食品经营者100%实现信息化动态风险分级管理,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90%,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互联网+智慧监管”、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率、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率均达100%。

三是源头治理取得实际成效。到2025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推广绿色防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效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清洁化改造得到加强,农村水体面源污染防治有力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初步建立科学施肥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主要粮食作物实现科学施肥。

四是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建立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电子信息追溯系统、信息化指挥平台等,建成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监管”综合一体化平台;监管人员现场检查时平台使用率100%,各类获证监管对象在平台中建档率达到100%,大型企业追溯体系建设达标率85%;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100%纳入管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应试行主体80%开具合格证,基本实现大宗食用农产品和主要工业食品可追溯。

五是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高。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测年抽检量达到7批次/千人以上,食品抽检监测100%覆盖食品生产企业、100%覆盖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抽检监测实现类别、品种全覆盖,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100%,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100%,食品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

六是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提高。倡导行业自律,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鼓励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中小学校覆盖率100%、镇(街)覆盖率100%,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85%以上,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稳定在85%以上。

四、“十四五”时期开平市食品安全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江门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或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协调各方重视支持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执法办案、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宣传教育等工作需要。市委和市政府在全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将食品安全作为重要内容,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跟踪督办内容,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全面加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议事规则,进一步发挥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海关等职能部门食安办副主任单位作用,强化对高风险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健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共享和司法衔接,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区域协同执法,形成“从农田到餐桌”的协调监管机制,形成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综合治理。推进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摸清土壤污染分布情况,开展污染耕地分级分类治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分区域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快推进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治理。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推广绿色防控,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逐步淘汰无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兽药及其制剂。严格落实农药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开展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

三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在市场流通环节加大对农产品合格证的监管力度,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强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实施食品质量提升工程和样板示范工程,强化在产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网络订餐等新兴业态餐饮服务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标签标识管理规定。加大“互联网+”在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监管中的运用,提升食品生产重点环节和婴幼儿辅助食品、湿粉类食品、白酒等重点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剂监管,强化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原料管控。建立从种植养殖源头到生产加工再到流通消费的食品安全检查、巡查记录,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

四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协作机制。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100%纳入追溯管理。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互通互享信息。实施“一品一链”食品追溯行动,加强全程追溯的示范推广,优选地方特色食用农产品、食品,探索形成省内领先、开平特色的高标准重要产品追溯规则,加快推进以追溯为重点的品牌建设。

五是深化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治理食品生产环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规范整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生产者生产行为。严管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旅游景区、车站、养老机构、企业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等专项治理行动。

(三)构建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开展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中放射性监测,收集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污染数据,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标准制修订等提供支持。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平,加强监测培训技术指导,加大专项经费投入,逐步增加监测品种、项目及覆盖面,加大对地方特色食用农产品、食品等监测力度。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及早发现存在的食源性疾病隐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风险监控,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科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监管重点,对不同风险级别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不同的监管频次,风险等级越高,年度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越高。重点推动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行动、食品经营申请人承诺制以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长效机制。实施风险等级动态调整,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调高或调低的动态调整。

三是推进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与研判。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重要信息的识别,及时报送监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重要信息报送机制,做到“每日一审核、每季一汇总”。汇总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办案、检验检测、风险预警、应急管理等方面数据信息,根据各监测机构的食源性疾病上报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专报或简报,及时从技术上反馈存在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省内外市(区)疾控中心的联系,实现多渠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面合作与交流。主动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研究和交流。

四是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构建覆盖各镇(街)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报告、督查和重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食品安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上报。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四)推进现代化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逐步配备具有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预防医学、流行病学、营养学、毒理学、分析化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快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充实检查力量,维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适应机构改革和食品新业态发展的需要,切实提高基层监管队伍的工作效率和水平,监管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要定期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督执法等各类业务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每人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健全市、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在村(社区)设置专职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专项经费,提高镇(街道)食品协管员待遇,提高基层保障水平。

二是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实施智慧监管,提高监管预见性、靶向性、实效性。着力打造“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全程一体化平台,有效对接国家、省、市各类监管平台、信息化平台、数据管理系统。将所有学校食堂、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食品安全智能监管体系,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提高监管效率。按标准要求为一线监管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满足其信息化监管的履职需求。

三是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推进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装备配备标准,加强基层监管机构的执法装备和检验设备建设,积极谋划建设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促进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检能力建设,支持和鼓励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部分食品检验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网络。

(五)健全权责清晰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力度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惩戒力度。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四个最严”、“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健全督察督办、评议考核工作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参考,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镇(街),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是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主观故意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制度,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严厉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

四是对食品监管单位及监管人员,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五是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行业组织、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鼓励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等规模以上食品企业;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等;本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领域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大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强制力度,增加企业投保积极性,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作用和风险责任分担作用。

(六)全力促进现代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力度,让标准走进企业,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利用好各级食品安全标准查询系统和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系统。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掌握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运用标准的情况,协助解决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广东省标准的企业标准或生产技术规程。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人员培训,充实专业人员队伍。加强相关政府部门间的合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落实。

二是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实施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推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农户的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逐步减少自行使用农药兽药的农户。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参与全产业开发。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展订单农业,推行“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对接模式。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做优做强特色产业,打造开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高品种附加值。

三是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获得认证认可,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培育龙头企业。支持食品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构建产业链相对完整且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食品产业体系。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食品冷链物流。加大食品安全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建设一批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符合食品产业发展特色的重点企业和知名品牌。进一步推进全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促进小作坊规范发展、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快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小作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地方特色食品小作坊得到长足发展。

四是扶持开平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落实“食品基地有园区”战略,以营养保健品和绿色食品为重点领域,推动嘉士利、味事达、广合腐乳等开平传统食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广马冈鹅、大沙红茶等特色品牌的知名度,实现产业集群提质增效。充分挖掘市保健食品工业优势,结合保健产品发展特点,引导灵芝、虫草等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的建立。通过举办商标知识培训、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开平特色保健食品商标,引导保健食品企业走商标品牌发展之路。大力发展“大健康”食品产业,支持保健食品企业向营养保健产业拓展。

(七)打造新时代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一是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鼓励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直接回应消费者咨询。监管部门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科学解疑释惑。依法公开行政监管和处罚的标准、依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透明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法制和科普宣传。大力实施科普宣传品牌建设工程,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宣传范围,纳入普法宣传、职业技能和学校教育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对社会大众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公益宣传和科普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

三是鼓励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和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参与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支持消费者维权,建立举报人保护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

四是推进食品安全交流合作。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健全食品安全队伍交流合作政策机制,建立多领域合作模式,鼓励相关技术机构和食品安全专家积极参与各类食品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强化与高校、科研机构、协会学会的联系与合作,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交流。

五、“十四五”时期开平市食品安全重点工程

  (一)食品安全监管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食品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和装备配置,满足“四有”(有车辆装备、有执勤场所、有工作勤务运行机制、有经费保障机制)要求。实现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和教育培训。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形成市、镇(街道)、村委会(社区)三级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市、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全面参与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装备,充实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救治队伍。深入推进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二)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化建设工程

在省市场监管局智慧食药监管系统基础上,有效对接国家、省、市各类监管平台、信息化平台和数据管理系统,打造“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全程一体化平台,具体包含“1+9”工程:“1”是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智能审批,所有登记许可、监督检查、抽查检验、行政处罚将全部在网上同步实现全过程记录,全部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文书档案,对不需要现场核查的登记许可事项,全部做到系统自动智能“秒批”;“9”是9大模块,即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智能审批子系统、市场监管智能许可系统、产品抽查检验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子系统、“邑校食安”和“邑餐食安”阳光餐饮子系统、行政处罚子系统、监督检查子系统、产品全程溯源子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子系统。制订“互联网+食品安全”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与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电子追溯信息对接,形成一条从源头到餐桌的完整的溯源链条。整合各类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数据、企业档案和产品生产经营信息,建立监管对象的“一户一档”数据库,促进智监管信息化的实施。

  (三)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工程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园长)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供餐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管理。充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在学校食堂、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供餐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程

全面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全面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进驻平台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审核,杜绝无证上线,加快推广外卖餐食“食安封签”的使用,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方式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上展示餐食加工制作关键过程。加大规范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分类分级清单,实行动态风险分级管理,加强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督,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的管理和线上检测,对在线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每年至少一次“一监到底”抽查。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促进“小餐饮”向集约化规范化转型升级。强化餐饮质量安全的社会共治,开展“一监到底”网络直播执法活动,推动公众、媒体参与监督,推动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逐步转由行业协会承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五)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程

以畜禽养殖、投入品管理、产地准出、畜禽屠宰四个环节为监管重点,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鼓励引导养殖场户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不断增加品牌畜禽数量。做好生鲜乳质量检测,确保乳品质量安全。全面推行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确保规模饲养场、畜禽屠宰加工场监管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建设覆盖全市范围的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中心。

  (六)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

按照“政府主导、权责明确、统筹兼顾、依法整顿”的原则,大力贯彻实施《江门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餐厨废弃物源头减量、分类投放,餐厨废弃物由有经营许可的单位统一收运,完善江门市西部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服务范围覆盖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四市。完善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完善的废弃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理体系,加强监督管理,杜绝餐厨废弃物流入非法渠道。促进餐厨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

  (七)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

着力防风险守底线,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排查农贸市场和冷链食品等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进口、屠宰、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经营的冷藏冷冻食品及其场所环境、从业人员的采样和核酸检测。建立冷链食品全环节追溯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冷藏冷冻食品委托贮存、运输服务纳入到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日常监管中。强化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严格落实活禽经营及限制区管理有关规定,推进生鲜家禽产品冷链配送工作。多举措落实制止餐饮浪费的有关要求,加强原材料进货量控制和储存管理,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践行“光盘”行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问题;压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的全链条、全流程监管。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监管执法

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绩效水平,保证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励干部担当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和专门急需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充实各级监管力量;加强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监管职责;从机制保障、装备条件、监管经费、奖励机制等方面支持、激励一线监管干部依法监管、有效执法。

(四)加强宣传动员,营造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及新兴媒介,通过网络传播、媒体发布、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建立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机制,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评估监督,保证规划实施

切实发挥本规划对“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指导作用,本规划制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要与食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衔接,各镇(街道办)、管委会要按照本专项规划要求,对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评估本规划实施情况,确保如期、全面实现本规划的各项目标。



附件下载:

开食安办〔2021〕22号关于印发《开平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已盖章).pdf

开食安办〔2021〕22号关于印发《开平市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doc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