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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1 10:59
来源: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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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拟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公证员助理(2名)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2022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公证行业,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耐心并善于沟通,服从管理,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且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业务;

  2.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kpsgzc@163.com,邮件主题上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三)录用方式:

  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后组织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开平市招录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面议;

  (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双休、带薪年假、法定节假日、餐补、绩效奖金等待遇;

  (三)定期组织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提供长期职业发展晋升渠道;

  (四)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经考核合格后,由公证机构推荐,培训考核后成为执业公证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以上岗位: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五)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六)其他不符合在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工作要求的情形。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0-2338783、0750-2200362(请上班时间致电)

  地址:开平市三埠街道港口路33号开平市公证处

  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本次公告由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依法解释。

  广东省开平市公证处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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