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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法院两案入选江门法院 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06-02 15:09
来源:开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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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评选并公布了江门市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赤坎古镇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案两则案例成功入选。

  2019年,开平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713件,结案11778件,结案率92.6%。在依法审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社会行为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公众从典型司法案例中直观领悟法律的原则和精神,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助推法治开平建设。

   案例一: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富琳裕邦公司”)是一间成立于2011年的民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等业务,在开平市开发建设了“裕邦•新外滩”项目,经营状况一直良好。但自2017年以来,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引发了一系列建设工程、劳资、民间借贷等债务纠纷,公司的银行账号、房屋、土地先后被全国各地多家法院查封和冻结,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施工,最终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经确认,公司债务高达24亿元,涉及各类债权人共651家,而其可用于抵债的资产仅为20.4亿元,已资不抵债。后经债权人宁某霞申请,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8日裁定受理富琳裕邦公司破产重整案。

  【裁判结果】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9日作出裁定,批准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开平富琳裕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该案是江门市首例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批准重整计划方案的典型案例。破产重整计划的通过,有效地解决了富琳裕邦公司的经营危机,富琳裕邦公司顺利复工续建,逐步恢复经营能力。据管理人统计,职工、业主等债权人获得清偿金额累计达7.19亿;职工债权60.26万元实现100%受偿;依法缴纳税款超过1000万,初步实现了政府、企业、债权人、购房者等各方利益的共赢,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二:赤坎古镇房屋拆迁强制执行案

  【基本案情】自2017年以来,开平市人民政府对赤坎古镇项目相关的房屋进行依法征收。在实施过程中,关某英等人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其一直拒不搬迁。开平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保证执行工作程序的合法性,减少执行争议,开平法院申请开平市公证处参与执行,对强制执行过程中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并邀请了开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进行见证。开平法院执行干警组织搬家公司人员将屋内物品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并对迁出行动全程录音录像,整个腾退过程持续将近8个小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认识到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愿意主动配合腾退,最终执行工作圆满完成。

  【典型意义】赤坎古镇项目是开平市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通过依法启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对 “赤坎古镇”多名被征收户实施强制搬迁腾退,并首次引入公证保全证据,公证员、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全程参与,不仅展现了人民法院在攻克执行难的决心,还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和起到积极的震慑作用,促成后续有多名被征收户主动签约并自愿迁出房屋,有效加快推动赤坎古镇项目的建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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