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统筹市行政复议办公室与三埠司法所,通过人民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知名品牌商品包装、装潢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推动涉企纠纷实现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有力维护了双方企业合法权益,为我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案件背景】
广西某知名食品企业(权利方)发现,开平市某食品企业(涉事方)在一款产品的包装、装潢设计上,与其享有外观设计专利的包装瓶样式高度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涉嫌构成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权利方随即向行政执法部门投诉举报,并就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申请行政复议。
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为从根源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市行政复议办公室迅速搭建沟通平台,联合三埠司法所组建联调专班,立足“能调尽调、调解优先、依法公正”原则,着力解决企业经营中的“烦心事”。
【调解过程】
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迅速开展前期核查工作,逐一核实产品权利人身份、包装设计注册权属等关键信息,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审查,精准梳理出侵权认定界定与双方权益平衡两大争议焦点,为后续调解工作明确方向、夯实基础。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调专班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前往三埠司法所开展面对面调解,为双方充分表达诉求、高效沟通协商搭建专业平台。
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据理力争,辩论气氛激烈。权利方提交了涉事方商品包装与自身注册产品包装的比对材料,指出两者在文字字体、图形布局、色彩搭配等要素上高度近似,极易引起公众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涉事方则说明了自身设计灵感来源,主张无主观侵权故意,并辩称其包装设计与权利方产品存在明显差异,且此前行政监督部门经审查已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足以证明其包装设计不构成侵权。双方在侵权认定问题上僵持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困境。
为打破僵局,调解专班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发力。一方面,复议办紧扣法律适用核心,援引相关法律法规及同类案例,向双方当事人解读侵权认定标准与法律后果,同时阐释行政复议程序,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另一方面,调解员立足人民调解职能,秉持“权益保护与企业发展并重”的理念,以协调斡旋为主要方式,结合双方企业经营实际与发展需求,引导涉事企业正视包装设计存在的问题,同时劝导权利方综合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诉求。此外,调解员还向双方释明人民调解“低成本、高效率、快化解”的优势,引导双方达成共识:尽快达成调解、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才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调解结果】
通过调解专班精准释法与利益平衡引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意向。涉事企业同意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争议商品,并在30日完成瓶盖、标签等包装材料的改版升级;权利方则同意终止相关投诉及行政复议程序。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得以尽快恢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例点评】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开平市司法局践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工作理念,统筹行政复议、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资源,畅通多元化解纷渠道、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此次“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联动机制,精准聚焦商品设计维权纠纷核心争议,既依法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了企业维权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又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干扰,实现了“维权护企、优化营商、护航发展”的多重共赢,充分彰显了非诉解纷机制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优势,为同类涉企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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