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失业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实行“一站式”办理
(一)申请时间:每月1日至25日。
(二)办理地点:开平市就业服务中心、各镇(街)人社所、人社服务站(详见附表)
(三)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变动申报表》或者网上申报的《社会保险减员登记表》(即地税减册表);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没社会保障卡的,请提供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
6.一寸近期彩色相片一张;
7.《江门市“一对一”实名制就业服务登记表》原件;
8.《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2份;
(四)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申请办理时原单位已经为其办理停保手续,并已在企业用工服务平台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未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应先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视同缴费年限后再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五)每月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
失业人员自办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手续后的次月起,每个月8日起的连续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本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市就业服务中心或各镇(街)人社所(服务站)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验证手续。
三、失业人员重新稳定就业后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条件:
1.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
2.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重新就业后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
(二)办理地点:开平市就业服务中心、各镇(街)人社所、人社服务站
(三)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新签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4.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没社会保障卡的,请提供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
四、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条件:
1.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个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参加失业保险满一个月;
2.依法纳税。
(二)办理地点:开平市就业服务中心、各镇(街)人社所、人社服务站
(三)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纳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
5.申请人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时,还应提供相关的股东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没社会保障卡的,请提供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领失业人员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条件: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二)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社保综合窗口(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
(三)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申领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申领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二)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社保综合窗口(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
(三)所需资料:
1.公安机关、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2.亲属本人身份证以及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簿、结婚证或公证书等);
3.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没社会保障卡的,请提供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
七、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申领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
(二)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社保综合窗口(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
(三)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职业技能鉴定费发票;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外省户籍失业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待遇
(一)申领条件: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但不具有本省户籍的失业人员,要求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二)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社保综合窗口(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
(三)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费变动申报表》或者网上申报的《社会保险减员登记表》(即地税减册表);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如没社会保障卡的,请提供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原件和复印件);
6.《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1份;
九、失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停发失业保险金: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
(二)重新就业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三)应征服兵役的;
(四)移居境外的;
(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六)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十、业务办理地点地址及电话:
办理部门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开平市就业服务中心 | 2213821 | 开平金钟广场培训中心楼下 |
三埠人社所长沙东站 | 2216996 | 长沙东郊南区34号后 |
三埠人社所祥龙站 | 2320070 | 开平市三埠政府一楼 |
三埠人社所新兴站 | 2398890 | 新昌中路1号6幢3号铺位 |
长沙人社所 | 2218051 | 长沙街道办事处大院内 |
水口镇人社所水口站 | 2712502 | 开平水口镇政府大院内 |
水口镇人社所沙冈站 | 2221515 | 开平沙冈旧政府侧 |
月山镇人社所 | 2789196 | 月山深宁西路居月花园B幢 |
沙塘镇人社所 | 2889828 | 沙塘镇政府大院内 |
苍城镇人社所 | 2822425 | 苍城镇工业园投资服务中心 |
龙胜镇人社所 | 2855567 | 龙胜镇政府大院内 |
大沙镇人社所 | 2899608 | 大沙镇政府大院内 |
马冈镇人社所 | 2877099 | 马冈镇政府大院内 |
塘口镇人社所 | 2676188 | 塘口镇政府大院内 |
百合镇人社所 | 2511867 | 百合镇政府大院内 |
蚬冈镇人社所 | 2522155 | 蚬冈镇政府大院内 |
赤坎镇人社所 | 2612157 | 赤坎镇政府大院内 |
金鸡镇人社所 | 2555385 | 金鸡镇政府大院内 |
赤水镇人社所 | 2577295 | 赤水镇政府大院内 |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民东路1号 邮编:529300
网址:http://www.kaiping.gov.cn/kpsshbxjjglj/index.html
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股(失业保险待遇股)电话:2293352
服务监督电话:2212028
注:所有复印件资料为A4纸规格
编制日期: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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