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欢迎进入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
    注意了,你想知道的养老问题都在这里!
    发布日期:2019-06-10 13:25
    来源:江门市社保局
    打印
    【字体:

    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和在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有区别吗?最终得到的基本养老金相同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养老保险,跟企业在职职工参的养老保险,实际上都是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本质上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也就是说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两者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的。由于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方法相同,在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相同的条件下,其最终的享受基本养老金的金额也是相同的。

    问:在职参保已满15年,因失业停止参保了,还能领退休金吗?

    答: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累积缴费年限满180个月(15年),可按照规定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

    有些人离开工作单位之后,由于找不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这个时候就要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继续参养老保险,保证自己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继续累积到达180个月(15年)的基本条件。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制度设计,如果只缴纳了15年的养老保险,那么到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也会相对较低。想取得较高的基本养老金,失业期间的参保人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这样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更长,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会有所提高。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