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欢迎进入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
    退休后诊断为职业病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发布日期:2024-02-01 09:34
    来源:开平人社
    打印
    【字体: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八条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若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专家分析

    职业病相较于其他事故伤害,其特点是发现时间相对滞后,因此职工在退休或离职后发现自身患有职业病的情形时有发生。

    根据有关规定,即使王某已经退休达5年之久,但是其在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当然被认定工伤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其在办理退休的单位确实从事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而且退休后没有再从事接触相关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用人单位认为王某退休了就和其单位没有关系的观点是错误的,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王某在诊断为职业病后一年内,可以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论

    王某还能申请工伤认定。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