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政策实施后我市选择一次性缴费或按月缴费的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在缴费和待遇方面有以下变化:1.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缴费金额由上半年210.21元/月(3822元*5.5%)调整到350.35元/月(6370元*5.5%);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缴费金额由上半年286.65元/月(3822元*7.5%)调整到350.35元/月(6370元*5.5%)。按月缴费的人员,其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缴满规定年限后,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并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我市目前规定,2018年1月1日前参加过江门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2018年1月1日(含1月1日)在江门市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2011年1月1日前,已在开平市参保,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或因企业改制已办理一次性缴费的参保人,累计缴费需满15年)为避免集中扎堆办理,如需按现行缴费标准一次性缴清的,请于2022年6月28日之前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申请或者于2022年6月30日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或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开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新政策实施前如何办理医保退休一次性缴费?
一次说明白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为方便市民在6月份办理一次性缴费,办理流程如下:
选择一次性缴费的,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查询已累计的缴费月数。
步骤如下:
1、搜索并进入微信“粤医保”小程序;
2、点击页面左上角选择参保地为“江门市”;
3、点击医保查询中的“参保情况”。
(数据仅供参考,以经办窗口办理数据为准)
职工医保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
备注: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符合关系转移条件的参保职工需同时在我市实际累计缴费年限满 10 年)并退休的,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1、为避免集中扎堆办理,如需按现行缴费标准一次性缴清的,请于2022年6月28日之前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申请或者于2022年6月30日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或各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取表并填写《申请职工医保一次性缴费登记表》。(交表后即可离开,不需现场等待缴费确认)
申请职工医保一次性缴费登记表
备注:申请人提交此表即默认停止逐月缴交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接到医保经办工作人员的通知后,按通知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缴费确认。3、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电子税务局缴费或自助办税终端缴费(线上渠道可代他人缴纳),也可以到税务部门办税大厅缴费。线上缴费环节“托收单清缴”操作指引如下:一、方式一,通过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步骤如下:
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地市选择“江门市”,点击“税务”
5.核对显示内容,无误后,可以进行缴费。
二、方式二,通过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办理,步骤如下:
1.进入“粤税通”小程序,确认地市为“江门市”后“登录”(初次登录需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我的社保——更多”
4.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去缴款”,完成托收单清缴
温馨提示:
1.“托收单清缴”功能可清缴本人(代他人缴纳)一次性缴费。
2.缴费前,请务必对托收单电子信息与纸质托收单内容检查复核一致后再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