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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2016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04-28 17: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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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6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2.18万户、 2.77 万户、0.86 万户、  0.63万户、0.63万户。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56.68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 24.58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32.1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 62.6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3.3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9.25万人;失业保险8.22万人,工伤保险8.95万人,生育保险8.70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5年,江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09元。2016年社保年度(20167月至20176)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57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906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6年全市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7224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3660/·年,其中,个人缴费120—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高缴费档次(480-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201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570/·年,其中,个人缴费150元、各级财政补助420元;2016年社保年度(20167月至20176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3527元,缴费基数下限为1375元,缴费比例行业分八类:一类0.2%,二类0.4%,三类0.7%,四类0.9%,五类1.1%,六类1.3%,七类1.4%,八类1.5%,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对五类至八类下调至1.0%1.2%1.3%1.4%,执行后与201510月实施阶段下调前的行业基准费率相比仍升高的用人单位采取“就低”原则,按原基准费率执行;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3527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2016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用人单位按照江门市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09元)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缴费工资不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月)缴费比例为0.5%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6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60893.74万元,支出163520.21万元,当期赤字2626.47万元,滚存结余190689.66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9066.93元,其中,征缴收入64775.26万元、利息收入3227.94元、转移收入863.73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基金总支出82755.84元,其中待遇支出77968.31万元、转移支出842.9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44.55万元;基金当期赤字13688.91万元,滚存结余67127.35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9750.13元,其中,征缴收入3630.05元、财政补助收入15545.94 元、利息收入569.85元、转移收入4.29万元;基金总支出13755.36当期结余5994.77元,滚存结余34696.85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4494.85元,其中,征缴收入32443.40元、财政补贴收入447元、利息收入1594.48元、个人账户转移收入9.97万元;基金总支出34307.57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1856.76 万元;当期结余187.28 万元,滚存结余   32302.92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1614.26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9792.41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20765.78元、利息收入1056.07元;基金总支出27692.46 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1506.13万元;当期结余3921.80万元,滚存结余23933.04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417.18元,其中,征缴收入1303.77   万元,利息收入113.41万元;基金总支出1526.76元;当期赤字109.58元,滚存结余6156.87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3432.78 元,其中,征缴收入2283.55   万元,利息收入1145.67万元,转移收入3.56万元;基金总支出1940.00元;当期结余1492.78元,滚存结余22005.07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17.61元,其中,征缴收入1042.21   万元,利息收入75.40万元;基金总支出1542.22元,当期赤字424.61元,滚存结余4467.56 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 4.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0.2 万人,抚养比为2.59:120161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22.12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784.67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740.33/·月,平均替代率为41.9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10.69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万人2016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00/月增加到110/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12.35/·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6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8.24 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6.0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09.36元;特病门诊4.28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600.41元;住院0.6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0633.46 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4.9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 106.68元,特病门诊9.0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299.24   元,住院 0.8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438.82 元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21.28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55.59 元;特病门诊 15.16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251.70  元;住院6.00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8009.67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2.61万人次,赔付1942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0.56万人次,赔付1978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6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537人,其中享受伤残待遇180人(其中,1-4级伤残23人,5-10级伤残157人),未达伤残待遇人数292人,因工死亡7人,供养亲属待遇58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938.79/人、伤残津贴12791.13/人次、生活护理费1491.60/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939.25/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2.39/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2人,费用5.13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6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2352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934人,人均1353.16/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0048  人次,人均医疗保险费 204.68/·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6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93万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4.81万人次,次均支出269.55元(其中,住院生育医疗费待遇2782人次,次均支出3705.12元;门诊生育医疗费4.53万人次,次均支出58.78);生育津贴0.12万人次,次均支出5762.16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6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1.5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10.81%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6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 32617 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0%,比上年提高1%2016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6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932笔,比上年增加63笔,增长7.25%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6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657人次,转移金额1759.31万元,其中办理转入1019人次,转入金额905.23万元,转出638人次,转出金额854.08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262人次,转移金额5.2万元,其中办理转入123人次,转入金额3.6万元,转出139人次,转出金额1.6万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1034人次,转移金额10.46万元,其中办理转入733人次,转入金额10.46万元,转出301人次,转出金额0万元。

    2016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0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60人次,转移金额405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6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203.12万元。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6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1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16621.90元。查处违法违规1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24,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3.19亿元。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4家,生育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746.09万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12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1、附件2-2、附件3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22家;工伤保险康复机构1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4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66.5万,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4.03%。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102项,实际应用个数为98项,应用率为96.1%

    2016,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94019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12650人,结算金额13226万元。电话咨询服务11.01万人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40项。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5、附件6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6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6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58人。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13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2个,占全部街道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181个,占全部农村的87.8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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