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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04-28 14:45
    来源:开平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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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7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56.6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 24.84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31.76万人;基本医疗保险63.1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3.7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9.42万人;失业保险8.97万人,工伤保险9.44万人,生育保险9.30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6年,江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14元。2017年社保年度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比例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771日至20171231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213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682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811日至 2018630日期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906元,缴费基数上限、单位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201771日至20171231日期间,我市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工资下限均为2906元,缴费工资上限均为8718元;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6.0%,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0%201811日至630日期间,我市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最低缴费基数均为3324元,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超过9972元以上部分不计征;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 5.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0%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3660/·年,其中,个人缴费120—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高缴费档次(480-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50/·年,其中,个人缴费200元、各级财政补助450元。

    (五)工伤保险。2017年社保年度(20177月至20186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53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1375元,缴费比例行业分八类:一类0.2%,二类0.4%,三类0.7%,四类0.9%,五类1.1%,六类1.3%,七类1.4%,八类1.5%,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对五类至八类下调至1.0%1.2%1.3%1.4%,执行后与201510月实施阶段下调前的行业基准费率相比仍升高的用人单位采取“就低”原则,按原基准费率执行。

    (六)失业保险。2017年社保年度(20177月至20186月)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5342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20181月至20186月用人单位缴费实行浮动费率,基准缴费费率用人单位为0.8%,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2%;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五年及以上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分三档:一档0.48%,二档0.64%,三档0.8%;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未满五年的用人单位(包括年度新增参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64%)。

    (七)生育保险。2017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用人单位按照江门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14元)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缴费工资不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月),缴费比例为0.5%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7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82180.84万元,支出175522.04万元,当期结余6658.80万元,滚存结余197348.46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1070.23万元,其中,征缴收入74151.69万元、利息收入5707.86元、转移收入1210.68万元;基金总支出89706.43元,其中待遇支出86593.07万元、转移支出984.1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29.17万元;基金当期赤字8636.20万元,滚存结余58491.15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9771.54元,其中,征缴收入3409.77元、财政补助收入15723.51 元、利息收入632.19元、转移收入6.07万元;基金总支出15425.40当期结余4346.14元,滚存结余39042.99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8834.28元,其中,征缴收入36852.22元、利息收入1970.41元、个人账户转移收入11.65万元;基金总支出34839.68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2006.71 万元;当期结余3994.60万元,滚存结余36297.52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6638.33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13749.75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22141.85元、利息收入746.73元;基金总支出29299.79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1536.36万元;当期结余7338.54万元,滚存结余31271.58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694.74元,其中,征缴收入1439.09万元,利息收入255.19万元,其他收入0.46万元;基金总支出2181.72元;当期赤字486.98元,滚存结余5669.89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19.79元,其中,征缴收入2075.99万元,利息收入742.85万元,转移收入0.95万元;基金总支出2137.96元;当期结余681.83元,滚存结余22686.90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51.93元,其中,征缴收入1111.10万元,利息收入235.48万元,其他收入5.35万元;基金总支出1948.67元,当期赤字596.74元,滚存结余3870.82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 4.75万人(含机关离退休人员0.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0.29万人,抚养比为2.32: 120171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17.59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854.01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863.26/·月,平均替代率为36.4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含被征地农民)共10.50万人2017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10/月增加到120/,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26.87/·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86.43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10.6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10.09元;特病门诊6.3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541.38元;住院0.8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0794.25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7.1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 110.51元,特病门诊14.4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304.85元,住院1.2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744.25元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21.8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64.48元;特病门诊17.6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259.11元;住院6.2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7933.91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3.11万人次,赔付2128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0.65万人次,赔付1938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578人,其中享受伤残待遇243人(其中,1-4级伤残17人,5-10级伤残226人),未达伤残待遇人数261人,因工死亡12人,供养亲属待遇62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754.89/人、伤残津贴2869.29/人次、生活护理费1614.57/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1000.27/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7.23/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6人,费用12.45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7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2336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587人,人均1742.38/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0850人次,人均医疗保险费 232.48/·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96万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4.80万人次,次均支出323.74元(其中,住院生育医疗费待遇3367人次,次均支出3739.32元;门诊生育医疗费4.46万人次,次均支出66.10);生育津贴0.17万人次,次均支出5392.52元。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7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8.3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9.88%。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7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5876 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2%,比上年提高2%2017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7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993笔,比上年增加61笔,增长6.55%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516人次,转移金额2141.59万元,其中办理转入855人次,转入金额1124.12万元,转出661人次,转出金额1017.47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268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其中办理转入130人次,转入金额0万元,转出138人次,转出金额0万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719人次,转移金额11.36万元,其中办理转入408人次,转入金额11.36万元,转出311人次,转出金额0万元。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0人次,转移金额0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88人次,转移金额568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7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626.91万元。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7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0例。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25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3.36亿元。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6家,生育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1348.51万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24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1、附件2-2、附件3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22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4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66.80万,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4.10%。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102项,实际应用个数为98项,应用率为96.10%

    2017,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102898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14767人,结算金额14756万元。电话咨询服务11.23万人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40项。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5、附件6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7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60人。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13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2个,占全部街道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133个,占全部农村的64.57%

    附件:

    1.2017年度开平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

    2-1.2017年度开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2-2.2017年度开平市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2017年度开平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2017年度开平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5.2017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6.2017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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