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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知识】工伤复发了,我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发布日期:2021-12-15 15:14
    来源:江门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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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有哪些待遇呢?

      一起来看看

    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生活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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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

    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工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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