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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速递】周知!江门市提前退休办理方式有新变化!
    发布日期:2021-08-16 15:00
    来源:江门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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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提升群众办理提前退休服务事项的获得感,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优化提前退休办理方式。从2021年9月1日起委托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提前退休服务事项,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统一发证”的办理模式,最大限度实现群众一次办成退休手续。



    办理方式的变化

    (一)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人按规定申请提前退休的,原则上由最后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即各市(区)社保局。参保人要求在最后参保地的人社局申请提前退休的,最后参保地的人社局应予以受理。参保人的申请材料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7号)的规定提交。


    (二)2022年1月1日起。提前退休服务事项统一由参保人的最后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即各市(区)社保局。参保人的申报材料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7号)的规定提交。

    提前退休的条件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适用单位和人员范围:符合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2.年龄条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即180个月;

    4.认定特殊工种范围:原始档案资料所记载从事工种岗位要符合原劳动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名录范围;

    5.从事特殊工种年限: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原行业主管部门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年限标准)。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

    1.年龄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条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即180个月;

    3.劳动能力鉴定: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各级经办部门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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