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欢迎进入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服务公开
    【社保录放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发布日期:2022-10-07 10:22
    来源:江门社保
    打印
    【字体:
    图片

    网上自助操作方便多多,24小时在您身边。手机操作令您感到迷糊?对社保业务不够了解?社保短片让您一看就懂,过目不忘!


    图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受理条件


    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或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 符合在广东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居住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江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可缴费,其中,缴费标准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 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注意事项


    继续参保的人群,应按个人缴费标准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扣费账户。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未及时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扣费。当年已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扣费时生效。


    图片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