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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知识】没参保也能领待遇!?有人这样干了之后......
    发布日期:2022-10-12 16:12
    来源:江门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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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师傅2018年2月入职某红木馆。2020年6月20日,王师傅在单位发生事故受伤,于7月27日被认定为工伤,12月14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

    由于王师傅事故发生时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照规定其工伤保险待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但在事故发生后,该红木馆捏造了一套虚假材料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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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木馆和王师傅涉嫌捏造虚假材料参保、骗取工伤保险待遇72996.71元。2021年7月27日,红木馆和王师傅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案被移送公安机关

    红木馆已全部退还骗取的工伤保险待遇72996.71元

    敲黑板

    通过虚构劳动关系

    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

    取得参保、补缴资格

    并骗取社保待遇

    于违法行为!

    这八种情形按照骗保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①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鉴定意见等方式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②通过伪造变造年龄、特殊工种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职工档案,或者冒用他人身份办理资格确认或者申领待遇等,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获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条件,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通过谎报工伤事故,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供虚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④通过伪造、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或者冒用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⑤工伤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通过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病历、报告、处方等就医资料或者医疗费票据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帮助他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⑥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骗取工伤保险专项费用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

    ⑦已重新就业、服兵役等丧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条件,但仍通过虚假承诺等方式虚构事实进行资格认证,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⑧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金支出的。

    上述八种情形涉嫌犯罪的,将按照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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