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2022年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提供优质、便利、快捷的档案查询利用服务,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业务档案整理、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等项目,现向社会征集项目采购单位,相关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2年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和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四)具有良好的本地服务综合支撑能力,需在开平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服务商相关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有多年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经验;
(六)服务人员需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专业上岗证,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档案管理职称;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项目采购要求
(一)项目内容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人员要求
1.服务期限: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
2.地点:指定场地内;
3.需提供不少于两名专职档案服务人员。
(三)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1.业务档案整理包括单据托裱、打码,制作卷内目录、录入档案系统等。扫描加工包括扫描、页面图像处理、数据存储、质量审验复核、数据挂接到社保系统、塑封装盒等;
2.要求扫描加工人员在档案拆件、扫描加工、整理归档过程中,不得擅自篡改或销毁原始材料内容,保证档案原始材料不受损坏、丢失,确保档案材料完整与安全及页面整洁;
3.按照相应要求的命名规则生成对应格式的档案电子化数据,并进行档案系统挂接。根据案卷实物、按照指定格式录入并打印粘贴档案盒脊背标签;
4.我局负责检查验收,档案影像化扫描加工合格率需达到98%以上,数据转换和卷内目录录入、档案标签打印成品验收合格率需达99%以上,对检查不合格的部分档案需进行重新返工处理;验收合格后将完整纸质档案移交我局入库;
5.服务商提供的专职档案服务人员,严格遵守本服务项目的管理准则和我局相关的工作制度,配合我局各部门完成档案相关业务;
6.对于进馆的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并需要符合《关于依法接收档案进馆工作的通知》开档〔2020〕2 号文件的要求;
7.对2022年的文书档案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整理,按照《DAT 31-2017 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进行数字化加工,同时对扫描图像进行OCR,制作PDF文件,挂接到现有的档案管理系统。
(四)保密要求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要求扫描加工人员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不得违规提供、抄录、泄露单位、个人有关档案材料内容。
(五)售后要求
服务商需对档案整理和扫描的质量负责,并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内容包括:咨询、培训与操作指导,对不合格(错误)档案数据进行及时修补(更正),对漏扫档案进行补扫补录,为客户提供长期技术咨询服务。
四、采购限价
项目最高采购限价为10万元,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五、报价方式
(一)报价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项目报价表、项目服务方案、曾参与同类项目情况。(报价材料加盖公章,信封密封)
(二)递交(邮寄)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三)递交(邮寄)报价文件地点: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办公室。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有多家供应商报价,采购人将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资质能力、供应商履约能力、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按价低者得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采购结果将在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0-2251179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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