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国光(公民身份号码:4502221982031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依法对你作出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通知书》(开社稽追〔2025〕8号,以下简称《追偿通知书》)。鉴于通过邮寄等常规方式无法成功送达《追偿通知书》,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追偿通知书》已依法送达至你。请你在收到《追偿通知书》后,务必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内容如下:
何国光(公民身份号码:45022219820311****):
根据《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江开人社工认〔2024〕A0448号),原开平市水口镇龙光五金加工店(经营者:何国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783MA57A2PCX0,已于2025年3月14日注销)职工卢明华(公民身份号码:53262419690119****)于2024年4月18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受的事故伤害,依法被认定为工伤。
依据《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开劳人仲案非终字〔2024〕935号),你需承担卢明华的工伤相关费用。经执行,开平市人民法院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2025)粤0783执1537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5年6月17日,卢明华向我局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我局于2025年8月14日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要求你在收到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履行支付义务,但你在指定期限内未作出核实回复,也未履行支付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八条、第十三条规定,我局于2025年8月26日先行支付卢明华工伤保险待遇共计73398.6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053.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345.20元),现要求你依法偿还。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应偿还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款项汇入指定账户,并将转账存根联(回执)递交或传真至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逾期不偿还的,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我局向你追偿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款项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你逾期偿还部分的利息损失等,你需依规承担。
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银行账号:44370301040298881
若你对履行上述义务有异议,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证据材料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或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1月3日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50-2275980,联系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东兴大道人民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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