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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终止开平市部分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2-26 15: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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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市部分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协议期满、未续签协议。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6号)的有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终止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9家(见附表)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不再作为江门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除了急诊、抢救等紧急情况外,工伤职工在非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就医所产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应选择我市公布的其他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特此通告。

    开平市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

    序号

    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说明

    1

    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平市长沙街道侨园路70号1幢

    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2


    开平市月山镇卫生院

    开平市月山镇彼迪大道35号

    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3

    开平市沙塘镇卫生院

    开平市沙塘镇康乐南街

    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4

    开平市龙胜镇卫生院

    开平市龙胜镇西隆街24号

    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5

    开平市大沙镇卫生院

    开平市大沙镇康乐街1号

    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6

    开平市塘口镇卫生院

    开平市塘口镇潭溪圩新潭路9、11号

    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7

    开平市百合镇卫生院

    开平市百合镇北郊34号

    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8

    开平市蚬冈镇卫生院

    开平市蚬冈镇兴华路37号

    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9

    开平市赤水镇卫生院

    开平市赤水镇赤水圩中山路18号

    终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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