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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平市2015年社会保险统计信息披露
    发布日期:2016-12-12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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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5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2.27万户、2.59万户、0.82万户、0.61万户、0.61万户。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4.6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24.6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30.0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63.9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0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0.89万人;失业保险7.85万人,工伤保险8.29万人,生育保险8.15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4年,江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14元。2015年社保年度(20157月至20166)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495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5年全市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7224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单位缴费比例为6.5%、个人缴费比例为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3660/·年,其中,个人缴费120—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高缴费档次(480-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470/·年,其中,个人缴费90元、各级财政补助380元;2015年社保年度(20157月至20166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0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1375元,缴费比例行业分三类:一类0.5%,二类:1%,三类1.5%,二、三类行业实行浮动费率(2015101日至2016630日期间各用人单位在2015年社保年度原执行工伤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下调0.05%);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12042元,缴费下限为1375元,单位缴费比例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从201631日至20166月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2015年全市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用人单位按照江门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14元)的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缴费比例为0.8%(从2015101日至20166月缴费比例为0.5%)。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5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149976.54万元,支出150227.78万元,当期赤字251.24万元,滚存结余193316.1万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2562.28万元,其中,征缴收入60190.23万元、利息收入1451.55万元、转移收入920.50万元;基金总支出76071.24万元,其中待遇支出71580.52万元、转移支出807.8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82.88万元;基金当期赤字13508.96万元,滚存结余80816.26 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8613.19万元,其中,征缴收入4013.99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4384.91万元、利息收入212.82 万元、转移收入1.47万元;基金总支出12598.39万元,当期结余6014.80万元,滚存结余28702.08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4484.27万元,其中,征缴收入31852.3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600万元、利息收入25.70万元、个人账户转移收入6.25万元;基金总支出33704.44万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1683.36万元;当期结余779.83万元,滚存结余32115.64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6616.39万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7026.53万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9539.48万元、利息收入50.38万元;基金总支出24307.39万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2056.21万元;当期结余2309万元,滚存结余20011.23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614.38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298.63万元,利息收入315.75万元;基金总支出1425.76万元;当期结余188.62万元,滚存结余6266.44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98.53万元,其中,征缴收入3776.04万元,利息收入720.82万元,转移收入1.67万元;基金总支出1479.61万元;当期结余3018.92万元,滚存结余20512.29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587.50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436.65万元,利息收入150.85万元;基金总支出640.95万元,当期结余946.55万元,滚存结余4892.16万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4.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4 万人,抚养比为2.53:1 20151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87.54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678.36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644.78/·月,平均替代率为43.4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共9.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49万人;20157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95/月增加到100/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03.56/·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60.60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5.3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06.34元;特病门诊3.6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592.24元;住院0.5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0273.14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4.3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05.34元,特病门诊7.90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293.29 元,住院0.7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562.80 元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19.9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54.08元;特病门诊12.5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242.56元;住院5.5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7708.94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12.90万人次,赔付1318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5.51万人次,赔付1634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429人,享受伤残待遇75(其中,1-4级伤残16人,5-10级伤残59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287人,因工死亡11人,供养亲属56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745.98/人、伤残津贴2119.45/人次、生活护理费1307.13/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897.45/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7.69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4人,费用40.07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5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2056人,1-4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904/月,5-12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908人,人均1349/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9257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204.68/·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5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727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基金支出275.71/人次、生育津贴基金支出5098.35/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5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20150301日:利率为2.50%20150511日:利率为2.25%20150628日:利率为2.00%20150906日:利率为1.75%20151024日:利率为1.5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2.7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11.59%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5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30569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9.1%,比上年提高2.1%2015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5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869笔,比上年增加51笔,增长6.23%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5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470人次,转移金额1653.64万元,其中办理转入838人次,转入金额863.75万元,转出632人次,转出金额789.89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 82人次,其中办理转入51人次,转入金额1.67万元,转出31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657人次,转移金额5.95万元,其中办理转入389人次,转入金额5.95万元,转出268人次。

    2015年,全市办理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76人次,转移金额366.18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5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288.61万元。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5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0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24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2.96亿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07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22家;工伤保险康复机构1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66.2万,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3.8%。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94项,实际应用个数为81项,应用率为86.17%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92041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7357人,结算金额7923万元。电话咨询服务10.95万人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40项。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4、附件5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5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5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59人。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13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2个,占全部街道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179个,占全部农村的86.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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