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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5-03-2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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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15年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江门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上级部门拟定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划、目标任务;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存储、划拨、调剂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发、稽核、内部控制、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经办服务网络的维护,负责本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开展新型农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组织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编制37人,实有35人,退休13人。其他工作人员2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坚持“依法社保,阳光社保,服务社保”工作理念,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政策,为全市参保人提供各项便捷的社会保险服务。一是贯彻落实各项社保民生政策,及时做好社保各项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推进依法经办,优化经办服务,不断丰富经办自助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社保服务。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强化信息非现场监管手段,完善内控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1598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40.95万元,占99.73%;上年结转结余43.78万元,占0.27%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5984.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984.73万元,占100%,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8.19万元,占38.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753.48万元,占61.02%;住房保障(类)支出33.06万元,占0.21%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5984.7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446.83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15537.90万元,其中主要支出项目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平配套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财政对机关养老保险基金补助;信息化建设费;社保信息系统等维修(护)费;社保政策宣传、印刷、培训等费用;社保档案整理费;城乡医保住院实时结算软件系统光纤租赁费;办理社保基金手续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4.8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15年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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