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今天是2019年4月12日 星期五欢迎进入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执行公开
    我市已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16 16:17
    来源:开平市人社局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更好地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3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调整的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和2018年1月1日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根据国家规定,我省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按2017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5.0%左右确定。此次调整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具体如下:(一)定额调整。体现公平原则,每人每月加发50元,不区分退休群体和地区,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所有退休人员的定额调整均相同。(二)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一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根据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的2.2%进行调整,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有利于激励参保人长缴费。(三)倾斜调整。对2018年6月30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发放);对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在此基础上,对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元(纳入基本养老金基数)。

    截至8月10日,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圆满完成。本次调整,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自2005年起连续14次上调,我市约3.97万企业退休人员受惠,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增加120.8元。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