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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审计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发布日期:2023-12-06 16:52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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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学法、知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审计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  领导干部集体学习法律,主要采取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领导班子会议前学法和支部委员会前学法等方式。

第四条  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对象为局班子成员(含不是班子成员的其他科级以上的干部),各股室负责人。

第五条  领导干部学法的主要内容 

审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2.学习国家基本法律。认真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监察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 

  3.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和与履行审计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新修订《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等,结合审计项目加强对财政、金融、企业、政府投资、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5.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审计水平。 

第六条  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一)健全完善党支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审计法规列入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学深悟透。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结合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法,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依托审计门户网站,建立和完善网络学法普法平台,注重微博、微信等新技术在学法普法中的运用。坚持“以审代训”、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等,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 

  (三)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把宪法法律年度培训为必修课,进一步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加大审计业务培训中法治内容的比重。 

  (四)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重大损失、造成重大审计风险等恶劣影响的,都要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实行审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把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门股室和人员负责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落实。要把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律进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先进,充分调动审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注重总结推广宣传学法用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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