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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审计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6-11-25 09:3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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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审[2014]4

开平市审计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车辆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正常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本着安全、规范、节俭用车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车辆管理原则

我局公务车辆的购置、报废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公务车辆的调度、维修、维护与保养、保险、加油等日常管理工作根据车辆所属情况由办公室按照“统一调度、合理用车、节约经费”的原则统筹负责。车辆如需维修、保养,驾驶员须填写《公务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局领导审批方可到指定车辆维修店维修车辆。

二、公务车辆的使用调度

(一)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

1、组织、参加会议,开展业务及相关工作用车;

3、接待工作用车;

4、后勤服务用车;

5、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二)公务车辆的使用调度:

1、办公室集中调度全局所有的公务车辆;

2、外单位借用我局公务车辆用于公务活动的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3、各股室公务需要用车的,应提前一至两天向办公室申报。申报用车时应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经局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车辆,并派专职司机驾驶;

4、节假日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未经办公室主任允许,不得启用。

三、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和局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

(一)服从办公室工作安排,服务热情周到。

(二)按规定维护和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

(三)不私自出车、酒后驾车、不准在车内吸烟和带故障出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四)每次出车完成任务后填写行车记录、清洗车辆,确保车容整洁并将车辆钥匙交回办公室。

(五)要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如需检修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并及时检修。

(六)公务车辆应当办理的手续(如年检、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驾驶员应主动与办公室联系,会同办公室主任统一办理。

 

开平市审计局        

O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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