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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审计局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6-09-23 15: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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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我局第一次公开处置一批报废资产公告发布后,经初审符合条件报名的企业有2家,现重新公开处置该批报废资产,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达到报废年限且拟报废处置的台式(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碎纸机及沙发等办公设备或家具一批,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报名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内容,已按规定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3.具备合规使用对公账户开展资金结算业务的相应资质条件。

4.能够出具合法有效的资产报废回收证明。

三、报名要求

本次公告报名期限: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接受报名。报名竞价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已参与第一次公告报名并提交完整资质材料的企业,本次无需重复提交资质报名材料,默认参与第二轮竞价流程;如需修改报价,仅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密封报价文件即可。如企业资质发生变更,须重新提交更新后的资质材料。

四、标的查看安排及地点

现场踏勘应在2026年9月28日12:00前提交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预约,并在指定时间凭身份证到现场查看。

标的查看时间:2026年9月28日15:00—17:00,参与踏勘单位及具体时间由开平市审计局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标的所在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光华路1号。

五、报价形式

1.本次竞价采取邮寄方式报价,按评估价设定最低起竞价。竞价者需于2026年10月8日前(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将报名资料及密封报价文件邮寄至开平市审计局(邮寄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光华路1号开平市审计局,收件人:张小姐,电话:0750—2268501)。

2.报价文件需单独用不透明信封密封,信封封口处加盖竞价单位公章,信封外不得标注任何报价金额或单位识别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低于本批次报废资产评估价的;

(2)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

(3)邮寄签收时间晚于2026年10月8日规定时限的;

(4)报名材料不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

3.开标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上午10:00,由开平市审计局资产管理小组成员共同见证开标,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单位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的,开平市审计局通知该部分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自身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高报价者确定为竞得人。未在指定时限内提交再次报价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六、竞价人须知

1.该批处置的废旧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我局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的现状、品质、价值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2.竞价单位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文件遗失、延误、破损的风险,因邮寄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文件损毁影响竞价的,责任由竞价单位自行承担。

3.开标确定竞得人后,将在开平市审计局官方渠道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竞得人发出竞得通知书。

4.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缴入指定账户,出让人通过省非税系统开具非税收入票据,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方可办理废旧资产移交手续。

5.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的价款,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须在收到竞得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搬运清理完毕。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缴款、完成资产清运,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已缴纳款项不予退还,我局可重新组织处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0-2268501


附件:待处置资产实物图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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