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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28 16: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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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平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开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开平市审计局局长 谭贤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庞正华书记、马品高市长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强调认真整改,迅速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审计局积极跟踪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现将开平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9月,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在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开平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揭示的问题逐条逐项落实整改工作,查找根源并采取积极措施,不折不扣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到位率,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2021年3月底,对开平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共61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到位57个,正在整改4个,整改完成率93.44%。通过收回财政国库、归还原渠道资金、促进落实拨付项目资金、规范资金财务管理、调账处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1.43亿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规范1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市级财政管理审计共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正在整改1个。

1.关于“支出挂账32,007.90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截至2021年3月底,我市累计消化14,400万元,剩余17,607.90万元未消化。

2.关于“滞留上级资金8,260.81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政指标管理,月度定期自查,确保下达指标时间不超过30日。整改期间,市财政局已不存在下达指标时间超过30日的情况。

3.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报批滞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加强与市人大的沟通联系,及时将预算调整提交市人大审议。2020年8月我市收到地方政府新增债转贷资金3.5亿元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43亿元,市财政局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才办理资金划拨。

4.关于“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后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已对存量资金全额清理完毕。其中:475.81万元在编制2020年财政综合预算时已收回项目指标,并完成账务处理;880.86万元根据要求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冲销完毕。

5.关于“预算项目未按规定入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广东省“数字财政”工作部署,全省统一建设财政核心业务系统一体化的“数字财政”系统。市财政局将严格按全省“数字财政”系统关于项目库管理的要求与规定,加强我市各项预算项目管理。

6.关于“社保经办机构管理不完善,存在错发个别参保人社保待遇的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在审计期间作出整改,及时联系当事人家属,追回多发款项。

7.关于“社保信息系统参保数据错误”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根据参保人实际情况进行系统数据修正,确保参保数据正确。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共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1个。

1.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当年安排的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有219个项目合计金额34,143.37万元已于2019年底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有89个项目结转2020年使用,截至2020年底,已支出9,319.39万元,剩余9,073.06万元已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二是以前年度结转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有102个项目合计金额13,158.66万元已于2019年底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有11个项目结转2020年使用,截至2020年底,已支出1,611.09万元,剩余1,240.10万元已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

2关于“未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项目合计金额7,715.03万元已于2019年底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13个一级预算单位通过取消项目预算、调减预算金额、提高预算执行率等方式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3关于“未完整编制收入预算”的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一级预算单位分别通过将利息收入上缴财政、严格做好其他收入的预算追加工作、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

4关于“部门存量资金沉淀”的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一级预算单位对单位的结存资金进行梳理,举一反三完成存量资金的清理清查工作。截至2021年2月底,共上缴存量资金757.12万元。

5关于“年底突击充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1个一级预算单位对已充值的加油卡余额进行逐步消化,整改期间没有在余额充足的情况下继续充值。

2.资产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资产账账不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一级预算单位已按规定进行补登记入账或调账处理,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与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固定资产金额已一致。

2关于“少记资产价值”的问题,正在整改中1个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相关文件对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并进行价值计量入账,已完成整改;1个一级预算单位因不动产数量较多、相关成本资料不齐全、未能承担不动产价值评估费用等原因,暂未能完成整改。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支出依据不足”的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一级预算单位已按照规定规范会议支出报销手续,严控报销审核和支出流程。

2关于“公务支出使用现金结算”的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一级预算单位已按规定规范公务支出结算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公务卡,逐步减少现金的使用。

4.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未严格落实‘一车一卡’管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一级预算单位已对未绑定IC加油卡的车辆进行绑定,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制度。

2关于“无订单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一级预算单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加强学习平台的操作和使用流程。整改期间,已没有出现无订单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

二、“三大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三大攻坚战”审计共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

(一)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新增债券资金12,075.97万元滞留在委托代建单位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截至2020年12月底,12,075.97万元债券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

2.关于“部分已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已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均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救助政策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开平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相关镇街立即整改;组织业务培训;简化申请手续。3个镇分别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对申请救助的群众及时入户核实。

2.关于“特困人员申请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特困人员申请资料,建立和完善特困供养档案管理机制,做到一人一档。

3.关于“未按规定建立特困人员台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按要求将原有的“特困人员名册”更名为“特困人员台账”,并健全台账信息;建立特困人员动态变化情况登记机制,结合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的开展,按月登记,及时掌握特困人员的最新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共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正在整改1个。

(一)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在镇(街)结存率较高”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各镇(街)加快2018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三清三拆三整治”等专项资金基本拨付完成。

2.关于“‘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未完全落实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镇已落实专人对地面水井安装防护盖和安装上铁锁,安排村内专人负责保管;7个镇(街)对辖下自然村排查,做好相关建筑物所有人的思想工作,对危房及废弃猪栏进行拆除,对暂时无法拆除的,用简易围栏和宣传画进行围圈。

3.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塘口镇已联系原施工方进行返修,工程已达到既定标准。二是工程结算方已对多计算的工程量进行修改,调整结算表并重新提交大沙镇政府。

4.关于“未按规定开展验收工作”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镇已完成镇级验收工作,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验收报告。根据各镇(街)验收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已牵头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5.关于“日常监管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已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各镇(街)统一通过“广东省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数据管理云”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6.关于“‘三清三拆三整治’资料不完善”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苍城镇已要求工程承包方提供工程税收完税证明凭证,完善报账结算资料;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各镇(街)完善资金拨付监督制度,认真做好资金拨付手续,三埠街道办已立即整改,补回申请表审核意见;5个镇已按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完善相关资料。

(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公开涉农资金信息”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已按规定进行了信息公开。

2.关于“无工程设计合同,工程资料档案不完善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苍城镇大箩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已补充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并与施工方签订了补充协议。截至2020年9月底项目已完工,经第三方审核,工程结算价为50.07万元(原支付工程进度款为50万元)。

(三)市公共投资工程项目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预算378.45万元、项目编制费及设计费预算23万元未经财政部门评审核准”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大沙镇已整理好审核资料送市财政评审中心进行工程投资评审。

2.关于“工程所采用的土建、工艺和外排尾水施工图设计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也未经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签字盖章”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大沙镇根据最新规定已委托第三方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进行了审查,责令施工图纸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签字盖章。

3.关于“监理单位未按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监理公司接大沙镇整改通知后,已完善该项目的相关记录资料和现场相片,并提交镇政府审核归档。

(四)教育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我市未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学前教育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市于2020年8月已出台《开平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促进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和着力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2.关于“补助资金增减变动审批不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教育局在审计期间进行整改,已清退多发、补发漏发的补助资金。

四、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审计共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正在整改中1个。

(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第一中学领导班子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服务采购设置不合理条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第一中学一是完善了领导班子重大经济开支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及会议记录;二是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熟识采购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严格按规定做好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

2.关于市卫生监督所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规定决策程序”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卫生监督所严格执行落实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当月收支费用在当月完成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3.关于市司法局工程项目未报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司法局已将“开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装修工程加装电梯”项目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内部控制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第二人民医院开支审批程序不够规范药品物资管理不到位对下属门诊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是修订《经费报销及审批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权限和支付职责,规范审批程序。二是修订《加强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三是撤销下属四个门诊,注销四个门诊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书,所有人员已经回归总医院上班,统一管理。

2.关于2个单位开支依据不足”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委老干部局、烟花爆竹批发部明确审批手续和报账资料,完善支付手续,保证支出依据的完整性。

3.关于市供销联社下属企业核算未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内容公款私存”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出台新制度明确烟花爆竹批发部及其15个经营部的经营模式,以及与各基层中心社之间的租赁关系。二是开平市新供销康捷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已撤销私人账户,严格执行规定,纠正不合规的做法。

(三)财政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市委党校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委党校已足额将非税收入5.77万元上缴财政专户。

2.关于市委老干部局未按规定完整收缴老干部管理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委老干部局进一步核实各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权限归属,重新确定征收范围,并向2016年至2018年未缴老干部管理费的单位发出追缴通知。截至2020年3月底,已全部追缴完成。

3.关于7个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供销联社及2个下属单位、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司法局、市第一中学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7个单位分别采取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对账结算并结转资产、调减报废资产等措施,完成资产登记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烟花爆竹批发部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烟花爆竹批发部经查出后已补缴税款及滞纳金406.13万元。

2.关于市供销社系统个别考核指标未达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供销联社分别对12家参与考核企业的指标进行审查,查找未达标原因,约谈有关企业负责人,做好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核算工作,促进考核指标的达标。

(五)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供销联社投资设立企业未按规定报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供销联社已向市资产办报送下属公有企业182家并办理备案,其中,正常运营121家,非正常运营61家。

2.关于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未按规定派驻参股公司管理人员,存在监管风险”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经2020年9月2日公司党委会议通过、市资产办批复同意委派干部兼任参股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不脱产参与参股公司管理(因人事变动及分工调整,2021年1月27日按程序调整委派名单)。

3.关于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及下属企业未按规定设立监事会”的问题,正在整改中11家公司中,2家已修订章程,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完成工商备案登记;下属企业中6家公司制改制事项、3家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市资产办批复同意,上述9家下属企业将按程序设立监事会。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市司法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清单内容不完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司法局一是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作提醒谈话处理;全面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特别是警车管理,明确驾驶人员条件。二是重新制定《公务接待报批表》,明确公务接待必须出示接待函,按照“先审批,后接待”原则,严格接待审批控制。

2.关于市第二人民医院超标准收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医院开展立案调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5.70万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已更正错误的项目价格,并核对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确保准确无误。

3.关于市供销联社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供销联社在审计时段内已停止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整改期间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把关,杜绝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

4.关于3个单位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第一中学、市委老干部局、市供销联社3个单位加强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按照预算批复开支

5.关于市卫生监督所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卫生监督所重新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日常管理、接待程序,按照预算安排,落实支出指标。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整改情况

对于移送问题线索,各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措施促进审计整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超标准收费问题开展立案调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5.70万元。市资产办和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对移送问题线索及时核实,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

六、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和原因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大部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措施得力,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未整改到位,需理清未能整改到位的原因,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整改完成。

一是关于支出挂账的清理,整改受我市财政收入水平的制约需要逐步解决、分步消化;二是少计资产价值,涉及历史遗留或外部客观环境影响,一时不具备整改到位条件,需通过深化改革进程和完善扎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逐步解决;未按规定设立监事会;工程预算、项目编制费及设计费预算未经市财政部门评审核准的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动协调且履行必要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应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落实。

七、下一步加强整改的意见及建议

(一)持续跟踪,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对需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二是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对账销号,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

(二)举一反三,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主管部门和各责任单位对于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精准举措;深化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完善内部治理相结合,推动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合力推进,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完善政府主导、人大监督、主管部门监管、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机关跟踪督促、纪检监察协同的整改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严肃认真抓好审计整改,推动审计整改见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以更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巩固和深化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审计整改效果,推动开平各项事业稳步向前发展,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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