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关注我们: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开平市审计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关于开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28 14:44
来源:本站
打印
【字体:

 

关于开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在开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开平市审计局局长 谭贤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年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江门市委“1+1+5”工作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开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和各部门深化“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夯实财力基础,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坚持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基础,完善财税收入增长预测分析机制,市财政部门积极加强与各执收部门的协调,精准提高收入组织应对能力,全面落实应征尽收。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8.98亿元,同比增收1.03亿元,增长3.6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33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1.65亿元。

——加强资金保障,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支出,保障教育事业均衡性发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农业事业,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农林水等民生支出41.2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48%,同比增长3.71%。全市完成十件民生实事支出1.65亿元,其中本级完成4,754万元,各项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深化财政改革,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为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全过程,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应用有反馈”的常态化预算管理体系,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能够按照法律和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16月底,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共61个,整改到位60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98.36%,整改问题金额13.18亿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规范1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市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8.03亿元、总支出57.03亿元,结余结转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3.71亿元、总支出23.61亿元,结余结转0.1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63万元、总支出563万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17亿元、支出28.70亿元,当年结余0.4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支出挂账。市财政局为实现财政账面收支平衡,将收支缺口以挂账形式处理,待以后年度安排列支,涉及金额1.53亿元。

2.滞留上级专项资金。市财政局2020年有3项上级专项资金合计金额1,778.26万元收到超过30天才下达指标至有关部门。

3.非税收入滞留财政专户。2020年市财政局部分非税收入滞留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少列当年预算收入4.51亿元。

4.未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截至2020年底,有2个地方政府债券项目使用债券资金支付工程款6,798.56万元,支付率分别为46.50%64.24%,但总工程量仅分别完成约11%15%

5.多发放失业保险金。2020年我市有22名失业人员再就业后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涉及金额15.3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市51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切实履行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注重预算绩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当年预算项目执行率低。有38个单位共288个当年安排的预算项目(未支出金额大于或等于5万元)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执行资金13.32亿元。

2.未在支付预付款前取得银行保函。有2个单位共2项工程违反合同约定,未在支付预付款前取得施工方提交的银行保函,涉及预付款金额1亿元。

3.加油卡余额高于充足水平。有3个单位在加油卡余额高于充足水平的情况下仍进行加油卡充值,2020年充值金额合计为12.65万元,截至2020年底涉及加油卡余额合计为80.17万元。

4.部门存量资金沉淀。有15个单位基本户中的部门存量资金合计274.40万元未及时清理。

5.信息化项目缺乏统筹和监督管理。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相关单位沟通不充分,导致2020年度有9个单位共18个项目未报审批或备案,相关项目缺乏统筹和监督管理。

6.变相增加车辆编制。有3个单位通过长期租用车辆的形式变相增加公务用车编制,涉及租用车辆89次(单次租期超过20天),租车金额136.77万元。

7.私设小金库。延伸抽查市供销联社1个下属二级单位,其下设企业存在往来款和收益不入账、私存私放资金形成小金库的情况。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江门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赤坎镇、金鸡镇、赤水镇等3个镇20171月至20208月财政收支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镇能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但在财政收支和预算管理等方面有待改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收支方面。3个镇扩大支出范围向非镇预算单位、非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或个人列支经费184.41万元;2个镇违规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款项114.45万元;1个镇违规占用征地补偿专项资金154.07万元;2个镇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238.29万元。

2.国有资产管理方面。2个镇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存在流失风险,涉及52项房屋、土地、设备等。

3.政府采购方面。1个镇的个别建设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20万元。

4.“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方面。3个镇“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41.89万元;3个镇列支公务接待费无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等,涉及金额179.44万元;1个镇违规使用镇属企业车辆2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对民营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家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集中开展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相关单位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工作责任,主动推进各项改革发展工作,各项政策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民营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题审计

1.未落实执行减免政策。截至2021415日,蚬冈镇仍未按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屋租金工作要求落实执行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2.租金减免不规范。一是赤水镇对1户不符合减免条件的租户实行租金减免,涉及金额656.25元。二是赤水镇对7户符合减免条件的租户未严格按照减免标准进行租金减免,涉及未减免金额5.03万元。

(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不及时。有2个已于2020年竣工验收的工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及时联系相关建筑施工企业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开立工资保证金专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6家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管理协议约定开立专户的期限超过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规定。

(三)“家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题审计

1.宣传力度不够。市科工商务局对“家电惠民”政策宣传不足,对企业开展宣传活动欠缺指导。我市参与活动的销售网点共有126家,仅有10%的销售网点销售过参与活动的产品。

2.未能积极走访调研。市科工商务局未能执行相关文件要求每周到销售网点走访调研。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审计

组织对我市20192020年上半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扶贫部门单位能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82019年我市连续两年在江门市精准扶贫成效考核中获得“好”的评定等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精准扶贫户动态调整滞后。201720206月,开平市新增低保户1,487户、新增特困户475户。同期,仅新增2户精准扶贫对象家庭。

2.扶贫帮扶规划资料不完整。三埠街道办事处2020年的扶贫对象帮扶规划中欠缺帮扶责任人签名和贫困户签名。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江门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2018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出台了《开平市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创建、万村整治”的工作方案》,统一规划,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较好成效。其中,大沙镇大塘面村荣获2019年度广东省特色名村;塘口碉楼、大沙生态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分别荣获20192020年度广东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一是9,443亩高标准农田未按规定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二是有536处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涉及被占用面积共10,871.68亩。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一是部分农村公厕竣工验收和结算把关不严,存在虚增工程、偷工减料和质量不达标等情况,涉及金额149.59万元。二是169座农村公厕未及时结算,涉及金额2,215.17万元。三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1,602.19万元。

3.乡村产业发展方面。7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存在未按时完成、未及时验收、未及时审批等问题,涉及金额2,088万元。

4.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一是2个涉农统筹资金约束性指标任务推进缓慢。二是未制定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制度。三是部分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资金闲置,涉及金额56.96万元。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做好民生工作部署,组织对土地出让金、劳动者技能培训资金、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等6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基本能按要求组织和开展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较为规范,各项政策基本得到落实,对推进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等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审计

1.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20172019年我市有28宗出让地块未如期开工建设,市自然资源局未对不能如期开工建设的土地受让人收取违约金6,378.11万元。

2.多支付征地补偿款。原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制定的关于百合镇蒲桥工业开发集中区地块征地方案,未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剔除已于20042005年出让的5宗土地面积,导致多支付征地补偿款约950.10万元。

3.土地出让前未完成前期开发必要条件。市自然资源局20172019年有23宗已挂牌出让的土地,在出让前未完成前期开发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等条件。

4.部分被征地农民权益未得到保障。截至202010月底共有46批次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未完全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涉及金额8,172.78万元。

(二)劳动者技能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违规发放培训补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并发放了3名企业导师以学徒名义申请的培训补贴,涉及金额0.60万元。

2.以工代训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2家企业申请的以工代训补贴发放至法人代表的个人账户,涉及金额0.80万元。

3.审核时间超出限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7月至20201月对部分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资料审核时间长达2932个工作日,超出文件要求15个工作日的规定。

(三)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预算执行率低2019年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资金的执行率均低于30%,涉及未执行金额253.49万元。

2部分审批程序把关不严。市残联未按规定公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初审情况,市民政局履行审批手续时未对市残联提出纠正意见并通过审核,审批程序把关不严。

(四)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未追缴多发放的扶持资金。截至2020年底,市水利局未追缴多发放的水库移民扶持资金,涉及69人次、32.14万元。

2.少发扶持资金。市水利局因开展全市水库移民人口核定工作时核减不规范,导致对大沙镇1名水库移民少发扶持资金0.20万元。

3.扶持资金结存量大。截至2019年底,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建工程项目结存金额合计1,133.24万元。

(五)落实长者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政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1.多申请财政补助。201612月至201912月,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多申请长者乘车优惠补助19.98万元。

2.不符合政策条件享受优惠。有23人未满60周岁办长者卡并享受优惠乘坐公共汽车,有11人早年迁出开平但仍可办理开卡,有12017年已故但因长者卡未到年审期仍继续使用,上述共刷卡1,450次,享受优惠金额0.27万元。

3.履职工作不到位。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长者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政策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单位,未对长者卡的申办、使用等进行实质性监管;市民政局作为长者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政策的职能部门之一,未与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共享已故老年人信息。

(六)捐赠资金款物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1.捐赠实物长期闲置。市慈善会200512月接受爱心人士捐赠马桶400个,涉及金额20万元,截至20206月底一直存放在市救助管理站未赠与社会使用。

2.定向捐款监督不到位。市文化促进会违规使用2019年定向捐款发放文艺活动工作人员劳务费,市慈善会对定向捐赠款项的使用监督力度不足。

五、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新美大道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生态公益林面积扩大与区划补偿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绩效审计,配合江门市审计局开展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资金预算管理力度,逐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新美大道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对开平市城市化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通过生态公益林面积扩大与区划补偿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我市森林生态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新美大道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绩效情况审计

1.前期费用预算未经审核。项目工程的部分前期费用预算未报市财政局审核,致使费用结算价与合同价差异较大。

2.评标委员会未能客观全面履行职责。评标委员会未发现项目工程的原第一中标候选公司存在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为,致使在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才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3.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项目工程现场存在3处变更,施工方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4.未严格控制工程预算编制质量。新美大道项目工程预算编制质量未得到有效控制,工程编制预算价1.36亿元、市财政局审定工程预算价1.24亿元,偏差率高达9.68%

(二)生态公益林面积扩大与区划补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

1.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我市截至20215月底未按工作要求成立生态公益林扩大面积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截至202168日,《开平市县级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仍未正式出台。

2.资金拨付发放缓慢。一是我市2019年应发补偿资金1,810.76万元,截至20215月底仍未拨付至各镇(街)。二是有4个镇20182020年收到的补偿资金部分滞留在镇财政所,截至20215月底仍未发放到具体村或户,涉及资金161.54万元。

(三)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

为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重点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截至2020年底,开平市共收到中央新增财政资金3.14亿元,已基本完成支出。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重大决策部署,基本能按时分配新增财政资金、及时拨付资金,推动政策资金惠及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但也发现存在对发放对象审核把关不严、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等问题,涉及金额0.17万元。截至20213月,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委编办、团市委、市民政局等8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基本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本单位事业发展,较好地履行了有关经济活动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

1.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改革任务。市委编办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我市公益三类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任务。

2.“农村信息直通车”工作管理不到位。“农村信息直通车”工作网站从2018年初开始无法正常发布信息,截至20208月仍未得到有效维护。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方面。

1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市直机关工委20182019年有12项固定资产处置、3项设备采购和21笔大额资金使用,市委编办20182020年有3批固定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2019年有2批固定资产处置、3项重大开支等事项未经单位集体讨论研究决策。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团市委和开放大学制定的关于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制度,未明确决策事项标准范围、责任追究等内容。

(三)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

1.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借条抵库。团市委库存现金存在借条抵库的情况,涉及2笔共4万元的内部借款。二是资金闲置。截至20206月底,市民政局以前年度应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累计结余6.87万元,接近月均缴款额度,资金积压闲置。三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截至20206月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付账款14.50万元、应收账款10.60万元挂账超过3年。

2.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未及时登记入账。市青少宫工程1,717.47万元已于2015年投入运营使用并于2017年完成验收、市义工联合会购入4座志愿者服务亭28.51万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项无形资产48.80万元未及时登记入账。二是报废未经审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报废17.67万元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3.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一是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市民政局制定的《开平市民政系统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只对3万元至50万元限额作出规定,执行标准存在“空档”区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以来执行的《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开支管理制度(征询意见稿)》,截至20213月底仍未形成正式文件。二是未收取履约保证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按服务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7.25万元。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市民政局20181月至20206月在下属单位列支食堂经费55.07万元。

2.多支付车辆维修费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5月至9月期间多支付1台已报废车辆的维修费用2,029.17元。

3.未如实反映“三公经费”。市委编办20182020年在其他科目核算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7月至2021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问题线索10起,其中移送纪委监委6起,移送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4起。主要是私设小金库、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多支付征地补偿款、未追缴多发放的扶持资金等问题。

八、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2020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预算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与本单位工作规划有机结合程度不足、未对资金需求做出准确判断,导致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相脱节,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二是重大政策措施执行力度不够,部分上级政策实施效果未达预期,落地见效有待提升。三是一些投资项目实施单位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项目跟踪监督意识薄弱。

(二)审计建议

1.深化财政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预算单位要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增强预算编制执行刚性约束,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市财政局要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监管,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和广度,及时督促盘活部门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推动政策执行,促进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对上级部署的重大政策,相关政策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实施办法,细化具体任务,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促进就业优先、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监管,严格落实相关工程制度,促使政府投资项目更好地发挥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带动性作用。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加强审计回访和跟踪检查,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
开平发布政务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