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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5-30 16: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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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开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开平市审计局局长谭贤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严格执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周密部署,从严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审计整改作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维护经济安全运行和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市政府履行政府主导责任,多次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对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加压、推进,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余中华书记、陈小曼市长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强调责任单位认真整改,精准发力,迅速落实,确保成效。

——精细管理,从紧推进整改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审计局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做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短期内整改到位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对整改难度大及历史遗留问题分阶段推进落实,积极跟踪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建立整改事项台账,落实清单化管理,实行“挂销号”制度;二是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对被审计单位加强服务指导、全程督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三是组织现场督查检查,着重关注审计整改的实效性及后续性。

——担当作为,从细落实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将整改落到实处。同时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做到纠正问题、规范管理和促进发展一体推进

现将开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223月底,对开平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共76,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到位69,正在整改7,整改完成率90.79%。通过收回资金上缴市财政、归还原渠道资金、促进落实拨付项目资金、规范资金财务管理、调账处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9.58亿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财政管理审计共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正在整改1个。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支出挂账15,349.36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关于印发<规范市县财政暂存暂付款>挂账管理的意见》规定,市财政局将暂付款挂账严格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以内,支出挂账15,349.36万元已全部消化完毕。

2.关于“滞留上级专项资金1,778.26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财政局做好上级补助资金台账记录和核对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入库、指标挂接工作,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均在30天内下达至市直业务部门。

3.关于“非税收入45,104.18万元滞留财政专户”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财政专户非税收入45,104.18万元已全额缴入国库。

4.关于“未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龙胜镇、苍城镇多次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两项工程的款项支出进度均与工程量相匹配。

5.关于“多发放失业保险金15.37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截至20223月底,已全额追回21人失业保险金共14.69万元,余1人涉及金额0.68万元,因其生活困难,承诺每月退还0.05万元,已退还0.4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当年预算项目执行率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一级预算单位共有288个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合计未执行金额133,200万元,已于2020年底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

2.关于“未在支付预付款前取得银行保函”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一级预算单位通过加强项目预付款支付的管理,严格按照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等支付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关于“加油卡余额高于充足水平”的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一级预算单位整改以来未对加油卡进行充值,对原有的加油卡余额按规定进行逐步清理消化或提现上划市财政。

4.关于“部门存量资金沉淀”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一级预算单位已将涉及的存量资金合计274.40万元上划市财政管理。

5.关于“信息化项目缺乏统筹和监督管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向9个一级预算单位发出《关于提供2020年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备案资料的函》,完成18个项目资料备案。

6.关于“变相增加车辆编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一级预算单位加强与车辆管理部门的沟通,妥善解决车辆编制不足的问题,整改以来已无连续长期租车的情况。

7.关于“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展兴公司已于审计期间将相关收支补登记入账;市供销社明确要求各下属单位要依法经营,不得设立“内外账”,同时推行“县基一体化”综合改革,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依法依规经营。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财政收支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扩大支出范围列支经费184.41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赤坎镇、金鸡镇和赤水镇通过调账处理、归还原渠道资金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预算管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2)关于“违规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款项114.45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赤坎镇和金鸡镇完成捐赠款项的对账并按原定用途拨付资金,从20209月起不再直接接收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3)关于“违规占用征地补偿专项资金154.0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赤坎镇补充相关资料表明占用征地补偿专项资金属于中开高速征地建设补偿的一部分,并继续加强征地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4)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238.2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金鸡镇和赤水镇已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金鸡镇和赤水镇已对未登记入账的资产进行了补登记,规范资产管理。

3.政府采购方面整改情况

关于“个别建设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20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金鸡镇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按规定公开招标。

4.“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41.8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赤坎镇、金鸡镇和赤水镇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管理,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金额。

2)关于“列支公务接待费无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等,涉及金额179.44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赤坎镇、金鸡镇和赤水镇加强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开支手续,规范公务接待支出。

3)关于“违规使用镇属企业车辆2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金鸡镇已将上述车辆退还给镇属企业管理和使用。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1个。

)民营企业财政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专题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落实执行减免政策”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蚬冈镇向符合条件的承租者发放申报表,审核批复减免其2020年的租金,已缴交2020年租金的则顺延减免其2021年租金。

2.关于“租金减免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赤水镇向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商户收回已减免的租金0.07万元,退回应减免的租金4.98万元。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不及时”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联系相关企业,督促责任单位尽快完成项目验收,再清退保证金。

2.关于“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施工单位开立工资保证金专户”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制度执行,确保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到位。

家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题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科工商务局以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使政策惠及更多群众。

2.关于“未能积极走访调研”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科工商务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巡查调研,及时研判政策实施效果并上报反馈。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1个。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精准扶贫户动态调整滞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江门市的改革新措施,从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家庭、低收家庭、困难职工、新增边缘户等六类困难群体中综合认定其中符合条件的部分困难群体作为“后2020”时期新一轮扶贫改革帮扶对象。

2.关于“扶贫帮扶规划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农业农村局举一反三,检查所有镇扶贫对象帮扶记录本,已全面补充各个扶贫对象2020年扶贫帮扶规划资料。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9,443亩高标准农田未按规定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自然资源局现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当中包含重新划定我市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目前已完成第三轮试划工作。后续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上级具体任务和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完成我市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关于“有536处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涉及被占用面积共10,871.68”的问题,正在整改中。截至20223月底,“非农化”的问题共169处(实为161处,有8处为重复统计),已完成整改88处,正在整改73处,其中:1处移送公安机关12处正在拆除4处住宅由镇街执法办已做笔录待立案56处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告知书。“非粮化”的问题共367处(实为364处,有3处为重复统计),已完成整改160处,正在整改204处,其中:33处撂荒地已督促相关镇政府在春耕时组织完成复耕;3处用于种植花卉的大棚待收成后逐步拆除并进行复耕;11处养殖场、4处鱼塘和153处种植林木、花卉、水果的农田,明确整改时间,逐步恢复种植条件,优先用于种植粮食作物。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农村公厕竣工验收和结算把关不严,存在虚增工程、偷工减料和质量不达标等情况,涉及金额149.5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塘口镇和百合镇已重新审核编制结算,并收回相关款项;赤水镇和金鸡镇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补充完善农村公厕的建设工程。

2关于169座农村公厕未及时结算,涉及金额2,215.1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加快办理20182019年农村公厕竣工结算的通知》部署整改工作,169座农村公厕已经全部完成结算。

3)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1,602.1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拨付,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保证及时划拨项目专项资金。

3.乡村产业发展方面整改情况

关于7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存在未按时完成、未及时验收、未及时审批等问题,涉及金额2,088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做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部署整改工作,7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及审批。

4.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2个涉农统筹资金约束性指标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涉农统筹资金约束性指标任务已完成资金拨付,并加强对涉农统筹资金约束性指标任务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2)关于“未制定涉农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市已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

3)关于“部分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资金闲置,涉及金额56.96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苍城镇和赤水镇已安排具体项目使用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资金,并已完成结算。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5个,正在整改2个。

(一)土地出让金收支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的问题,正在整改中。截至20223月底,市自然资源局对涉及的28宗出让地块重新核查:1宗不存在开工违约行为。12宗属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违约的地块中,11宗已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诉讼追缴违约金(其中9宗已收缴违约金共131.22万元、2宗尚未缴交违约金)、1宗因正在补办施工许可证导致无法确定违约天数和金额。15宗市自然资源局认为属市政府原因导致延期,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延期动工的请示,未获得批准;经市自然资源局与市司法局沟通,需补充15宗地块的详细资料再审查判断是否为政府原因造成的延期,从而决定下一步的整改措施,目前市自然资源局正在办理中。

2.关于“多支付征地补偿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7月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审议公布开平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服务项目成果的请示》,加强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和地价管理;并于当月下发《关于规范土地供应申请的函》,为制定征地方案和反映征收地块的真实情况提供支撑。

3.关于“土地出让前未完成前期开发必要条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自然资源局要求镇(街)、管委会必须在土地供应前,按照“净地出让”的标准整理土地、理清权属情况、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后续供地过程中,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土地出让的相关政策,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管,在签订交地确认书时明确主体责任,做好储备地块的管理工作。

4.关于“部分被征地农民权益未得到保障”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组成督导小组,将留存资金分配到人落实参保。截至20223月底,已整改完成7,407.73万元,整改完成率90.64%

(二)劳动者技能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违规发放培训补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退回的补贴0.60万元,已上缴市财政。

2.关于“以工代训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退回的补贴0.80万元,已返还社会保险基金专户。

3.关于“审核时间超出限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了审计发现问题专题整改会议,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审批时效。整改以来,工作人员严格按审核时限完成审核审批。

)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两项补贴”本级专项资金结余253.49万元已于2019年底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

2.关于“部分审批程序把关不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召集各镇(街道)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发放《系统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注意事项》,规定业务股室严把审核关,对申请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审批。

)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未追缴多发放的扶持资金”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大沙镇、龙胜镇、马冈镇、金鸡镇、赤水镇已追缴多发放的扶持资金共32.14万元,并上缴市财政。

2.关于“少发扶持资金”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大沙镇已对少发扶持资金的人员补发款项合计0.20万元。

3.关于“扶持资金结存量大”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水库移民后扶资金结存金额合计1,133.24万元已于2020年底由市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落实长者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政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多申请财政补助”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将多申请的补助19.98万元上缴市财政,并完善《开平市五邑通长者IC卡管理规定》,确保如实申报。

2.关于“不符合政策条件享受优惠”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公共汽车总公司将不符合政策条件享受优惠0.07万元上缴市财政,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关处理,并完善《五邑通长者IC卡申办制度》,严把IC卡申办关口。

3.关于“履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民政局、江门市五邑通智能卡有限公司、市公共汽车总公司畅通长者信息资料共享渠道,定期共享长者信息资料,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

)捐赠资金款物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捐赠实物长期闲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慈善会对该批实物作公开拍卖处理,将所得资金存入市慈善会账户,并制定了《开平市慈善会捐赠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捐赠物资及时、高效利用。

2.关于“定向捐款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慈善会于审计期间主动纠正有关问题,将涉及款项0.56万元退回市文化促进会。

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绩效审计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2个。

(一)新美大道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绩效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前期费用预算未经审核”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中介服务超市相关规定开展建设类前期工作,完善相关手续办理。

2.关于“评标委员会未能客观全面履行职责”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已落实评标环节监督;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此过程中按规定配合。

3.关于“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积极联系施工方、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变更说明程序进行完善。

4.关于“未严格控制工程预算编制质量”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积极与财政部门及施工单位沟通,尊重财政部门的审核结果,要求施工方严格执行预算文件中的建设内容,并加强对进度、建设资金的监督,确保足额及时支付资金。

生态公益林面积扩大与区划补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市林业局已定《开平市县级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办法(送审稿)》截至20223月底,需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送审稿后,呈市政府研究审批

2.关于“资金拨付发放缓慢”的问题,正在整改中。一是截至20223月底,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已将补偿资金拨付到各镇财政所,二是赤坎镇和赤水镇已将补偿资金发放至村或户,马冈镇和大沙镇正将补偿资金发放至村或户。

(三)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发放对象审核把关不严、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追缴资金0.02万元,并上缴市财政;市民政局核实救助家庭状况信息,对不符合政策的人员家庭停止认定,并追回多发款项0.15万元。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改革任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委编办印发《关于撤销开平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总站的通知》,撤销市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总站,收回事业编制173名。

2.关于“‘农村信息直通车’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团市委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开平市“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信息员管理方案》,明确各级信息员职责,规范信息员队伍的建设与考核。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编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再次明确“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集体研究、讨论的议事机制,加强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管理。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团市委完善了《团市委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制定了《团市委书记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和《团市委团务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开放大学完善了《开平开放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并执行落实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单位的决策行为。

(三)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整改情况

1.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借条抵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团市委完善借条申请审批制度,及时将借条登记入账。

2)关于“资金闲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已暂停用款额度申请,优先清理闲置资金,并根据实际用款量据实申请资金,避免积压、闲置、浪费。

3)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疾控中心查明往来款长期挂账原因,并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清理。

2.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未及时登记入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团市委及下属单位分别将市青少宫工程、志愿服务亭登记入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将两项无形资产登记入账。

2)关于“报废未经审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规定程序报废固定资产,自整改以来没有再发生类似问题。

3.内部控制管理不规范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出台了《开平市民政系统小型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执行标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完善了《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平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促进财务流程规范化,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2)关于“未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合同的相关约定,自整改以来没有再发生类似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已退回市殡仪馆资金55.07万元。

2.关于“多支付车辆维修费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回多支付款项0.20万元并上缴市财政,同时与修理厂签订了《车辆维修补充协议》,明确在修理厂维修保养的具体车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关于“未如实反映‘三公经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市委编办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及“数字财政”系统操作的学习,规范会计记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整改情况

20207月至2021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问题线索10起,其中移送市纪委监委6起,移送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4起。对于移送问题线索,各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贯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市纪委对移送问题中的领取劳务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市财政局对移送问题中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并罚款共计1万元;市税务局督促移送问题中的单位补缴税费3.19万元,滞纳金3.01万元,共计6.20万元。

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和原因

目前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仍有一些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

(一)部分问题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需统筹兼顾多方因素推进整改。如未整改到位的73“非农化”、204“非粮化”的问题,需制定审慎稳妥的处置方案,分阶段推进;多发放失业保险金的问题涉及群众经济承受能力,需逐步偿还;部分被征地农民权益未得到保障的问题涉及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争议等,需创造条件协调解决。

(二)部分问题受履行必要程序限制,需一定时间落实整改。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清退不及时的问题,需待工程完工才能清退保证金

(三)个别整改责任单位对审计整改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整改力度不够,整改措施不到位。如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出让违约金的问题,整改到期日为202158日,截至20223月底,尚有15宗地块仍未落实整改。

九、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的意见及建议

(一)夯实工作责任,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切实承担整改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逐项分解整改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分类整改、精准施策,强力推动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解决。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

(二)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督促检查责任

市审计局将认真贯彻《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的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常态化开展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通过实地开展督查等方式方法,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加强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和落实机制,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继续统筹协调审计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巩固和拓展审计整改成效,推动加强源头综合治理,防止屡审屡犯。深化审计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形成审计整改齐抓共管局面,切实增强整改合力,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修订的《审计法》,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做好新发展阶段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审计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开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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