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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11-28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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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

开平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我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这次审计的范围包括市财政局预算管理情况、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和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在本报告中还适当报告其他与预算执行相关的部分审计情况。

一、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紧密围绕中央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目标,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以及上级财政要求,稳中求进,积极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度,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93,398万元,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5,356万元的43.37%,为年度预算的113.74%,比上年增收17,489万元,增长23.04%。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8,544万元,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38,261万元的85.30%,为年度预算的110.49%,比上年度增支63,369万元,增长28.14%。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上级补助、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等,与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及各项上解支出等相抵后,年终结余15,999万元,全部为本级预算单位支出结转下年支出。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情况良好,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41,824万元,完成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预算的117.19%,比上年减收6,471万元,减少13.40%。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上级补助13,144万元、上年结余50,774万元和债务收入848万元,总财力为106,59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66,2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4.26%,比上年增支24.8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调出资金19,549万元和债务还本支出848万元,总支出86,676万元。总财力与总支出相抵,结余19,914万元。

(三)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未单独编制预算,在公共财政预算反映)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17,1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8.42%,比上年增收5,304万元,增长44.6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17,186万元,完成预算的248.42%,比上年增支5,304万元,增长44.64%。全部统筹安排在公共财政预算的教育支出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反映。

(四)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168,3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29%,比上年增加37,987万元,增长29.1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220,435万元,收入总计388,766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3,0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42%,比上年增加37,662万元,增长30.04%;上解上级支出5,98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9,768万元。

(五)市本级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财政“三公”经费支出2,795万元,比上年减支932万元,减少25.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4万元,增支3万元,增长14.29%

2.公务接待费用827万元,减支686万元,减少45.34%

3.公务用车费用1,944万元,减支249万元,减少11.35%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在财政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征收部门加强协调联动,依法组织收入,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2015年市本级税收收入同比增长45.87%,非税收入同比增长13.26%,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二是调结构、惠民生,优化支出结构。市财政局首先集中财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确保惠民利民政策有效落实,全年民生总投入238,384万元,同比增长24.52%,其中市十件民生实事支出落实34,17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32万元,同比增长7.39%。其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的成本。完善了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因公出境经费等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费用开支管理,2015年“三公”经费精减节约做到只减不增,比上年减支932万元。三是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组织实施本级部门预算信息的公开工作。2015年我市共有64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这次审计,发现市财政局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

1.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偏大。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共有3项基金当年结转结余比例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

2.未按规定撤销财政专户。市财政局2008年依据《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专户,截止20151231日该项专项资金结余986.48万元,市财政局未按规定撤销该项专项资金。

3.项目进展缓慢导致未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1)江门市财政局2015年共下达2,064.16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补贴,截止20151231日市财政局拨付补贴378.70万元,拨付率为18.35%

2)江门市财政局20151月下达新桥水水质自动监测子站项目资金80万元,截止20151231日市财政局下拨项目资金19.23万元。资金拨付缓慢的原因是由于原项目选址为农田保护区,不能作为建设用地,重新选址所导致。

3)江门市财政局20151月下达大沙河流域生活污染整治工程项目145万元,截止20151231日这个项目还没有动工导致上级资金未能及时下拨。

4.结转两年以上结余资金未作处理。市财政局经费户共7项项目资金结转48.97万元已超过两年以上,市财政局未作处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预算执行审计结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4个部门能够重视和加强预算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但仍然存在预算执行不到位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1.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4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批复均没有包括部门以前年度的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如市司法局涉及2013年和2014年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批复进行预算管理的金额427.4万元。

2.非税收入管理仍有漏洞。市公证处公证服务收费中的“翻译费(含打印、校对费)——其他资料中英文翻译”未纳入收支两条线,将该项收费下放到三埠街道法律服务所自收自支。

3.开支手续审批不完备。三埠街道法律服务所2015年开支29.37万元,未履行审批手续,大部分票据无经手人签名、全部票据均无审批人签名。 

4.道路交通救助基金未单独核算。市公安局2015年开设道路交通救助基金专户,但是没有单独核算。截至20151231日止,该银行账户余额56.23万元。

5.个别单位把非本单位项目经费纳入预算。如市交通局把非本单位的项目经费1,854.06万元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其中开平公路局往年结转项目经费1,619.06万元,开平市交通集团公司2015年项目经费235万元。

6.个人住房公积金纳入单位收支核算反映。2015年市行政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住房公积金纳入单位收支核算反映,虚增收入与支出各10.75万元。

(三)审计署统一安排的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2015年,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和审计署工作安排以及省审计厅工作要求,市审计局组织对我市稳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全年共投入36人次,抽查单位42个,抽查项目16个,抽查资金共323,783万元,发现问题共6个,涉及资金7,3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开平市委市政府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做到认识充分,措施有力,工作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这次审计,发现管理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有:

1.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应开工未开工,较计划滞后2个月,涉及计划投资额2,500.39万元。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申请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间滞后。二是勘测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时间过长。

2.盘活财政资金方面:2012年及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转资金大。截至2015820日,我市2012年度、2013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结转资金分别为2,356.65万元、2,479.50万元。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施工单位的评审资料没有完善好,致使上述项目工程未能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从而影响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3.开展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护理人员所占比例少。审计发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养护人员所占比例达到30%的养老机构只有2家,其余的14家的护理人员均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大多数护理人员缺少专业化培训和护理技能。二是部分养老机构未引入医疗服务。全市养老机构引入医疗服务的有4家,未引入的有12家,此外全部机构均未实现医保定点,老年人就医不够便捷,医养融合有待进一步发展。三是部分养老机构未获得消防许可或备案。全市养老机构获得消防许可的只有2家,其余14家未获得消防许可或备案。四是部分养老机构的院长未取得职业资质。全市养老机构的院长取得职业资质的只有开平市福利院,未取得资质的有13家,三埠美仙养老院和长沙家龄养老院的院长未聘任。

(四)市政府交办项目的审计情况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交办,市审计局对我市开展实施稳增长政策项目工程造价40万元至100万元的小型建设工程进行了审计调查。全市涉及该类项目共153个,重点审计调查了相关单位的27个项目工程的履行班子集体决策程序情况,公开发包情况,工程进度、质量情况,工程款的管理、支付以及抽查了工程造价的真实性等情况。总的来看,全市镇级和相关部门是严格遵守我市的有关制度组织工程实施的,效果都比较好,相关项目质量也较好,发挥了项目的功能,对推动我市稳增长和社会事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一些存在问题,存在问题占调查项目数的概率为26%,有个别工程存在漏缴工程税费的问题,如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的苍城、百合治超场砼地面工程,工程结算价合计139.37万元,支付工程款没有取得建筑安装工程发票,施工单位(公路站)漏缴税费约4.92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落实情况

去年市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37项,为年度计划任务的154.16%,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2,462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37个,向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97条。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市财税及相关部门认真对待,上年度反映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市粮食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4部门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对预算执行未能落实、预算项目未按时完工、对低保户资格条件审核认定不够准确、资产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并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如市民政局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向全市各镇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低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对低保的审查核查力度,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做好对被审计单位的回访工作,加强审计整改和跟踪检查,使审计的免疫作用真正发挥到实处。

四、加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意见

这次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束后,市审计局对查出的各类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纠正;对应当追缴的财政资金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予以追缴;对管理不规范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加强整改,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现就下一步如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继续做好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清理工作,规范结转结余资金收回程序;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要调整安排到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

(二)健全财政管理机制,及时清理无依据开设的专户。市财政局应继续对历年来设立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必要的清理整合,撤销无正式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下达项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应强化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及时按资金计划和预算指标安排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切实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四)部门单位要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约束力。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完整及准确性,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二是加快项目资金拨付,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三是针对各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局编制预算时将结余资金纳入,注重预算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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