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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开平市2024年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5 10: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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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开平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的《开平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02035年)》,现就开平市2024年河砂开采规划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根据《开平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02035年)》,我市2024年无河砂可采区。

二、禁采区: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条“可采区以外的河段为禁采区。”,故2024年开平市行政区域内列入《开平市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02035年)》的河段全部列入禁采区。

三、本公告有效期由202411日至20241231日止。

特此公告。



开平市水利局

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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