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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开平市2026年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4 09: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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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河道堤防稳定,保护水环境,保障防洪、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度开平市级许可发证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无。

二、禁采区:在202611日至20261231日期间开平市辖区范围内全部河道列为禁采区,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开平市水利局

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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