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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水利局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2 09: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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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和《开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开财资〔202456号)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公开处置一批报废资产,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达到报废年限且建议报废处置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一批。具体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

二、公告日期

2026622日至202673

三、报名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废品回收内容。

(三)能够出具合法有效的资产报废回收证明。

四、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

需加盖公章。

五、标的查看及地点

1.现场踏勘需提前电话预约,标的查看时间:公告日期内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标的所在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升平路50号(开平市水利局)

六、报价形式

本次竞价采取现场报价形式。竞拍者于公告日期内将报名资料提交至联系人。开标时间202676日上午10:00,不依时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本次竞价以最高报价者竞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通过填报价单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七、竞价人须知

1.该批处置的废旧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本单位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

2.竞得结果公布后,出让人通过省非税系统开具非税票据,买受人缴清货款后,方能办理废旧资产移交手续。

3.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且须在收到竞得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蓝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136304935150750-221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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