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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0 09:5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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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考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开平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的通知》(开学组办〔2016〕6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根据要求,于7月底前基本完成考学工作,并于7月25日前将本单位党组织的党员总数、已完成考学党员数量、占党员总数的比例通过交流平台发至机关工委组织宣传股程武收或电子邮箱:gongwei@kaiping.gov.cn,再由机关工委统一汇总上报市委“两学一做”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259211。                           
 
 
中共开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中共开平市委“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开学组办〔2016〕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考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省直驻开平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江门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全市党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的通知》(江学组办电传〔2016〕4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考学工作要求如下:
一、确保考学全覆盖。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支部会议、电话通知、短信微信提醒等多种方式动员组织党员参加考学,确保党员一个不少、全部参与进来,实现7月底前基本完成考学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支部要加大对党员个人学习台账的检查力度,把党员是否参加考学、考学成绩如何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实现党员考学全覆盖。
二、压实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考学作为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的重要抓手,安排专人督促指导下辖党组织和党员落实考学任务,夯实学习基础。党委(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考学,作出示范。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组织考学的直接责任,亲自调度组织;支部要定期汇总党员考学情况并做好记录,对没有完成的党员及时提醒、查缺补漏,督促党员把考学落到实处。
三、加强指导检查。7月底前,全市各级指导员要重点围绕开展考学开展一次督导,通过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考学情况、检查党支部的党员考学情况记录,抽查党员个人学习台账等方式,及时了解各镇(街)、各单位考学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进度慢、抓落实不力、考学成绩差的党组织或党员,要及时提醒。各镇(街)党(工)委、市直有关党(工)委要督促、指导好下属党组织开展好考学活动,并定期统计汇总考学情况,分别于7月20日、7月27日将《基层党(工)委考学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市委“两学一做”协调小组办公室,我办将适时对各镇(街)、各单位的考学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联系人:黄建华,联系电话:2266227。
 
附件:基层党(工)委考学情况统计表
 
 
 中共开平市委“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附件:
基层党(工)委考学情况统计表
 
镇街/单位
党员总数
已完成考学党员数量
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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