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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许可
发布日期:2013-09-09 09:55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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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事依据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
办理条件
采砂招标取得中标通知书,并已缴纳河砂开采权出让收入、河道采砂管理费和矿产资源费的单位。
办理程序
1、服务窗口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不属本单位受理范围,退回申请人;属本单位受理范围的,送市水务局建设与管理股审查。
2、股室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要求补交;符合要求的,按以下步骤办理。
3、办理步骤:
①承办股室受理,交承办人员承办。
②承办人员提出初步办理意见,交股室负责人审核。
③股室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④分管领导审批。
⑤服务窗口办结。
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
2、有经营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3、有效的船舶证书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5、缴纳河砂开采权出让收入收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6、河道采砂管理费收据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7、矿产资源补偿费收据复印件(1份,交验原件);
受理部门
市水务局
受理地点
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受理网址
http://fwzx.kaiping.gov.cn
受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其中星期五下午14:30至17:00);
(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联系电话
受理窗口:0750-2208292;业务股室:0750—2275393
承诺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进行听证、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法定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进行听证、鉴定或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是否年检
权限来源
地级市权限
终审所在地
市(县)
收费依据
不收费
办理结果
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文件)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监督电话
0750-2212429
常见问题解答
一、请问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法人需到市水务局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采砂招标取得中标通知书,并已缴纳河砂开采权出让收入、河道采砂管理费和矿产资源费的单位。
二、我想申请河道采砂许可证,需提供什么材料呢?
1、申请表格。
2、有经营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3、有效的船舶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5、缴纳河砂开采权出让收入收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交验原件)。
6、河道采砂管理费收据复印件(交验原件)。
7、矿产资源补偿费收据复印件(交验原件)。
网上服务深度
3级(1级: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业务咨询相关内容和功能。2级:在1级基础上,提供在线申办和结果反馈相关功能,提供在线申办信息、办事结果信息。3级:在2级基础上,提供进度查询相关功能,提供办事进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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