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基本情况 开平市统计局 开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根据开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162个,从业人员1008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8.6%和72.3%。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0.0%,零售业占60.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0.5%,零售业占59.5%(详见表5-1)。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0.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0.5%,股份有限公司占0.7%,有限责任公司占17.1%,私营企业占75.8%。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3%,外商投资企业占1.2%(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9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3%。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20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7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8.7%和增长92.5%。负债合计34.9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98亿元(详见表5-3)。 (三)按地区分组情况。 2018年末,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单位数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长沙街道354个,占30.5%,比2013年末增长122.6%;水口镇308个,占26.5%,比2013年末增长177.5%;三埠街道276个,占23.8%,比2013年末增长71.4%。(详见表5-4)。 二、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7个,从业人员211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7.7%和下降16.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4.3%,餐饮业占65.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1.4%,餐饮业占38.6%(详见表5-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0%,外商投资企业占1.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7.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2.7%,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5-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4.2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9%。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7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6亿元。负债合计2.8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5亿元(详见表5-7)。 (三)按地区分组情况。 2018年末,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单位数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长沙街道26个,占38.8%,比2013年末增长188.9%;三埠街道25个,占37.3%,比2013年末增长108.3%;水口镇9个,占13.4%,比2013年末增长200%。(详见表5-8)。 注释: [1]本公报口径为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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