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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发布日期:2016-03-08 17:1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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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开平市统计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5年,开平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立足职能职责,围绕经济社会大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补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形成由分管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统筹,由专职人员落实具体工作,做到了机构更加健全、队伍更加稳定,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网络平台、固定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

(一)定期发布统计数据。我局每月编印《开平统计月报》小册子,年度编印《21世纪开平》统计年鉴等为社会各界提供详实的统计数据。

(二)电子政务平台公开信息情况。我局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电子政务网站开设统计数据、统计业务、统计法规、统计年鉴等栏目,将统计局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信息、统计分析以及其他应该公开的信息情况进行公开,以信息促工作。全年通过我局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3条。 

(三)建设统计局自主服务云平台。我局建设统计自助服务云平台系统,借力统计信息化建设搭建统计部门与企业和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优化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平台于2015年9月份投入运行,通过此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5年度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务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向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务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部署,打造政务公开“三平台”(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丰富平台内容,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政务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2、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公开透明效果。

3、进一步落实责任,及时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加强信息更新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运作。

                                                      

开平市统计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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