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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9 09:3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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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统计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开平市统计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合同制专职普查人员3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2.协助部门做好统计业务及企业服务;

3.协助部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相关工作;

4.协助完成局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专业不限,统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毕业优先。(3)社会人员30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均可,了解统计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主动积极,服务意识较强,较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材料综合撰写能力和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近2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69--61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开平市长沙光华路一号9楼开平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50—2268531)

(三)报名提交资料:报名时须提交《开平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近期红底大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其他职称证件、证明材料。

(四)报名应聘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注:报考人员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岗位需求,考试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七、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以及个人信用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八、聘用

考察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待遇: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面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公告由开平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方小姐,联系电话:0750—2268531

   

 附件:开平市统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开平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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