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口普查办公室: 从摸底结果情况看,我市流入人口与流出人口存在较大的差距。另据近日市普查办到基层检查发现,不少普查员在普查登记的过程中同时编码,导致出现了很多差错,错了又没法改正,造成普查表浪费现象严重。为掌握我市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出人口的流向,保证人口普查的总体数据质量,现就近期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好流动人口统计关。开平市内、镇(街)内流动人口平衡是评价我市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便于审查流动人口是否平衡,市普查办设计了《开平市人口普查流动人口(流动半年以上)统计表》,请各镇(街)人口普查办公室将此表发至各普查区,以普查区为单位先快速汇总进行统计。将此表进行累计,结果可以检测各镇(街)内流出、流入人口是否平衡,也可以检测开平市内流出、流入人口是否平衡。同时还得出我市流出到开平市以外地方的人口数量,开平以外地方流入到我市的人口数量。请各镇街人口普查办认真落实此表的统计工作。此表在全面普查登记结束后,于11月20日前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二、对普查表认真审核评估,确保普查质量。市普查办多次强调,普查登记后,要对普查表认真进行审查核实,经过镇级快速汇总,实现流动人口平衡后才能编码。现在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图快,没有经过认真审核,检查镇级流动人口是否平衡就动手编码,有的甚至边登记边编码,屡屡出错,浪费普查表现象十分严重。现在特别重申,在普查登记(圈填)后,一定要经过审查复核、快速汇总并对数据进行评估,实现镇(街)内的流出、流入人口达到平衡,经向市普查办申请批准才能进入编码阶段。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三、严格把握普查工作节奏,依时推进。根据《普查工作细则》要求,我市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入户登记时间:11月1日至11月10日;普查表审查复核时间:11月11日至11月15日;快速汇总时间:11月16日至11月20日;编码时间:11月21日至12月5日。请各镇(街)普查办务必根据以上的时间安排完成相关的工作,切莫贪快偷步,否则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如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开平市人口普查流动人口(流动半年以上)统计表》 开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开平市人口普查流动人口 (流动半年以上)统计表 镇街: 单位:人 普查区(小区)名称 流出人口合计 其中: 流入人口合计 其中: 流到本镇街其他普查区 流到本市其他镇街 流到开平市以外广东省内 流到广东省外 从本镇街其他普查区流入 从本市其他镇街流入 从开平市以外广东省内流入 从广东省外流入 R7=1 且 R6=3 R7=1 且 R6=4 R7=1 且 R6=5 R6=1 且 R7=2 R6=1 且 R7=3 R6=1 且 R7=4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平衡关系:1=2+3+4+5 6=7+8+9+10 镇级平衡:镇级2合计=镇级7合计 市级平衡:全市3合计=全市8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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