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农普办[2016]1号 关于组建开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村级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翠山湖管委会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和《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府构[2015]29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现要求各村(居委会)成立开平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小组。 各村(居委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小组成员应拥有3-5人规模,以保障完成农业普查工作。 请各镇(街)、翠山湖管委会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下村级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填报附件1,并于4月30日前报送到市统计局。 联系人:邵振东 联系电话:2212216 传真:2235996 开平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 镇(街)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村级工作小组名单 村(居委会)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注:名单可根据需要添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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