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农普办字〔2016〕2号 各市、区统计局,蓬江、江海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台山调查队,各市、区农业普查办公室: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具体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省农普办已对市、县(市、区,含镇、村)农业普查机构的成立时间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农业普查试点工作已纳入近期工作计划,为及时掌握各市、区农业普查准备情况,确保江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顺利推进,市农普办将于近期对各市、区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自去年以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情况。 (一)农业普查机构设立情况。县(市、区)级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农业普查办公室设置情况,镇、村级农业普查机构设置情况及组建计划、措施。 (二)农业普查经费和相关设备的落实情况。农业普查经费申请及落实情况,相关设备计划及落实情况。 (三)农业普查办公场地和人员到位情况。农业普查办公室场地的落实情况,人员安排及近期计划情况。 (四)农业普查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检查时间 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市农普办后勤保障组 叶华山 电 话:3272026 江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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