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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附件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0)
发布日期:2020-02-17 09: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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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开平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单位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开平市统计局

1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开平市“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

市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版)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备注:1.抽查类别包含抽查事项,同一抽查类别可包含多个抽查事项。
       2
.抽查类别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
       3
.检查方式分为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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