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统计信息网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开平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17-10-19 11:39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责任单位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抽查频次
开平市统计局(1)检查统计调查对象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统计资料或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2)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统计调查对象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按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版)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开平市“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部分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比例不定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测

每年一次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