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开平市中心医院无障碍电梯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开平市中心医院无障碍电梯采购项目 1.2项目总预算:44.4万元 1.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1.4遴选内容:开平市中心医院无障碍电梯两台。 2.商务要求 2.1本次采购内容为开平市中心医院无障碍电梯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响应人不得将本项目的内容拆散来响应。 2.2响应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2.3响应人应当在保证货物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在本期服务有效期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4在成交后的整个作业期间,响应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均不负责。 2.5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安装费、人工费、材料费、配件费、吊装费、调试费、特种设备检测费、办证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响应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2.7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2.8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预付款; (2)设备进场,经遴选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评估现场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30%的设备款; (3)两台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有关检测部门和遴选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40%的尾款。 注: ①.中标供应商申请货款需提供与申请款项同等金额的有效税务发票给遴选人。 ②.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③.遴选人在约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遴选人已经按期支付,实际付款到账时间及金额以支付单位支付时间及金额为准,遴选人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2.9验收要求:货物安装完成并调试完毕,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由遴选人签字确认。 2.1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11“商务要求”中的内容有与“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技术要求”中的要求为准。 2.12其他 (1)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心医院无障碍电梯两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响应人不得将本项目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响应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遴选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响应人所投报的产品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销售,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响应人所投报的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响应人所投报的产品应当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响应人所投报的货物必须成套和完整,在技术要求中未列明但属于货物的所需附件必须一并投报。如果在安装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项漏项,且又是货物正常使用所必要的,响应人应当无偿提供。 (5)响应人所提供的货物在生产、安装时应能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6)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7)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8)采购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遴选人双方签订。 (9)售后服务:本项目的保修期至少为1年,电梯的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质保期最少五年,质量保证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检修或更换。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定期巡检服务。 3.产品技术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4.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遴选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依法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4.2所提供的必须是遴选响应人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有效期及时供货; 4.3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遴选响应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遴选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4.5遴选响应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遴选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4.6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7如遴选响应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遴选响应; 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遴选响应; 4.9遴选响应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10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遴选响应; 4.11本次遴选未得到遴选人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赔偿遴选人全部损失; 4.1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13供应商须提供厂家出具有效的经销证书和电梯安装委托书(非厂家投标时提供); 4.14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自身参加遴选活动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15供应商须入驻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找到入驻资格的页面进行截图) 5.遴选响应资料 5.1开平市中心医院项目报名表; 5.2遴选响应文件(一正二副), 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可一起密封,所有密封封皮上注明产品名称及遴选响应人名称,并加盖骑缝章 以上资料准备完整的供应商方可参加,遴选响应文件和报名表获取方式:本院网站下载。 6.资料递交时间、地点、报价方式及评审办法: 6.1时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6.2资料可现场递交或邮寄,收件地址:广东省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三江A7区,开平市中心医院张襯大楼6楼后勤股(收件人:龚小姐,电话:15917318304) 6.3报价方式: 遴选响应人应根据遴选文件的要求进行一次性报价,遴选人不再支付因遴选响应人漏项或是填写错误而增加的任何费用,总价包含安装费、人工费、材料费、配件费、吊装费、调试费、特种设备检测费、办证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6.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6.5遴选结果:开平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 7.本次遴选相关事宜联系: 项目联系人:龚小姐,电话:2371848 8.报名须知 8.1 本次遴选项目接受现场资料递交或邮寄。 8.2 违反《遴选响应承诺函》内容的单位及授权人视为失信人,失信人将列为黑名单,取消其响应开平市中心医院所有项目的资格。 8.3其他视为失信人的情况: (1)无故不参与响应或未按时响应的三次及以上; (2)撤销遴选响应未在遴选响应截止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遴选人三次及以上的; (3)遴选响应文件出现严重错误给遴选工作带来影响三次及以上的。 8.4 报名不足3家供应商时,将依据《开平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法》调整采购方式。 9.注意事项 9.1超过项目预算按响应无效处理。 10.遴选响应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标记 10.1 遴选响应文件必须左侧胶装,不接受其他装订方式。 10.2 遴选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并在遴选响应文件右上角处明显标注“正本或副本”字样。 10.3将遴选响应文件中所需的文件按照顺序进行装订,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 10.4 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可一起密封,所有密封封皮上注明产品名称及遴选响应人名称,并加盖骑缝章。 10.5 以上所需文件正本均需逐页加盖遴选响应人公章(红章),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封面须盖公章。 10.6 所有密封口处均应用封条密封并加盖遴选响应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并注明“2025年9月26日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备注:遴选响应文件中的格式文件,请遴选响应人必须按照遴选文件提供的格式文件进行提供,不得进行修改、涂抹、删除等,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1.附件 附件1 报名表-开平市中心医院无障碍电梯采购项目 附件2 遴选文件-开平市中心医院无障碍电梯采购项目 开平市中心医院 2025年9月19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