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疾病预防与应急专栏
江门疾控最新提醒:这些人请主动报备!
发布日期:2022-08-01 18:57
来源:本网
打印
【字体:

来源:江门发布、开平发布


图片

7月31日晚,

江门市疾控中心发布最新提醒!

图片

为有力落实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

切实维护

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


江门市疾控中心温馨提醒:

1、

倡导外市来(返)江人员进行核酸“3天两检”

2、

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江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

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江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看。

图片

4、

来自以下地区的来(返)江人员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图片

备注:本表信息供各位市民参考。疫情时刻变化,出行前建议先查询国务院小程序或致电您目的地所在社区获取最新防控政策。感谢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合理安排您的出行计划。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与局部暴发并存,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广大市民需提高警惕,自觉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应做到以下三点:

01、

主动报备。如您或家人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医学隔离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02、

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03、

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江后要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图片

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看这里!

👇


图片




图片



图片



相关附件:

 
联系我们 网站帮助 网站地图 服务申明
 版权所有:开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 粤ICP备05079694号  网站标识码:4407830003  粤公网安备; 44078302000116
开平市政府网公众号
开平发布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