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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卫生计生局关于2015年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落实情况公告
发布日期:2016-02-03 02:30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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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卫生计生局关于2015年农村卫生站

医生补贴落实情况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站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府办〔2006〕60号)规定,以及广东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联合下发的《广东省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办法》(粤卫〔2006〕237号)、市卫生计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农村卫生站医生额外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江卫〔2015〕174号)规定,对经注册的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东部(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实行每行政村每年补贴1.5万元、西部(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实行每行政村每年补贴1.3万元政策。实行财政补贴后,村卫生站必须接受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和考核,且考核结果与补贴挂钩。

  2015年我市共对817个行政村的987名乡村医生发放补贴1167.6万元。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和领取补贴的乡村医生名单在江门市及各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补贴情况有异议,请向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要用真实姓名,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受理。

  基妇科电话:0750-3875828,监察室电话:0750-3875833;

  通讯地址:江门市星河路10号市卫生计生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sj.jiangmen.gov.vn

  特此公告。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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