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开平明德诊所超出备案范围的诊疗科目擅自开展医学影像科诊疗服务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开卫医罚〔2026〕18号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开平明德诊所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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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梁素娟 | 身份证 | 411219***********X |
| 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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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事实 | 2026年7月3日,卫生监督员检查发现开平明德诊所在开平市长沙街幕村325国道幕村路段37号二楼超出备案范围的诊疗科目擅自开展医学影像科诊疗服务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张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 违法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针对“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从轻”裁量基准及针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从轻”裁量基准 |
| 处罚类别 |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600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10月10日 |
| 公示期限 | 3个月 |
| 执法主体 |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
| 受委托单位 | 开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平市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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