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开平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76683(市编办) 来信地址:开平市长沙光华路1号 开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股(收) 邮 编:529300 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5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53项,已全部纳入《开平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许可事项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913宗,受理913宗,办结913宗。全年行政许可在窗口办理913宗,占比100%;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913宗,占比100%。 (二)依法实施情况。根据《关于印发〈开平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开编字[2010]50号)精神,我局委托卫监所承担受理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以及健康卫生产品的审核。 2016年,我局认真对照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行政许可事项的权限、程序、环节、条件,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期限等有关方面的具体规定依法办理,确保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清理旧的规范,明确最新行政许可规范的审批标准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等,统一审批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局在开平市卫生监督政务网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咨询投诉电话均予以公示,办理行政许可的申请书样式文本均可在门户网站下载。我所门户网站提供细化明确的信息,给申请许可证的申请人提供审批状态查询,此外还提供全部许可项目的许可证号、个人或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许可项目、申请类别、量化等级、有效期给群众查询,群众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我所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另外,我所特设立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官网内容,通过新媒体不同视角、不同关注点提升卫生监督关注度,全面宣传卫生执法工作。 (四)监督管理情况。我局已制定行政许可监管办法及标准,建立行政审批信息管理平台,行政许可信息透明可寻,行政许可(办证)的进程、每一步骤的审批人员、审批结果均可被监督管理查阅。2016年,无超时办理、办理中乱收费等违法违规情况,未接到有关行政许可行为违法违纪的投诉或举报,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得到规范有效的落实。 (五)实施效果情况。2016年,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程序改革,以简化程序为抓手,实施行政审批,全部实行当场受理。同时,依托邮政物流速递服务,申请人可以委托邮政物流公司领取变更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主动为行政许可相对人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对象认可度和满意度达100%。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卫生行政许可服务对象数量较多,与之相比承担行政许可实施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卫生监督员除需负责卫生许可申请现场审查外,还要负责经常性卫生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卫生监督人手不足制约着各项业务开展。二是行政许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宗旨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我所将继续深化宗旨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二是定期组织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巩固、更新业务知识,加强行政审批能力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廉洁、高效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开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15日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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