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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订单定向培养卫生人才正式接受报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1 19:25
来源: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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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订单定向培养卫生人才

正式接受报名的公告

 

根据《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平市订单定向培养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府办〔2019〕21号),现就发动报考医学类院校高考毕业生踊跃报名参加我市2019年订单定向培养卫生人才事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开平市卫生健康局三楼人事股(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人和东路12号5幢),咨询电话:2252002。

2、报名时间:从2019年8月5日起至8月9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提交资料

1、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

2、户口簿(考生仅限开平市户籍,以报名当天户籍为准);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4、若考生未满18周岁的(以2019年8月5日计算),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5、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书;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正本及复印件一份,现场审核只收取复印件。

三、确定培养对象办法

1、按照竞争择优、高分优先的原则,根据报考医学类专业考生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分数作为确定每位考生“优先择岗签约权利”排位先后的原始分数。

2、考生排位先后的确定:理科生高考成绩原始分作为“排位分数”,文科生按照“高考分数×(390/455)”折算后作为“排位分数”(折算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采取“四舍五入”方式进位到小数点后一位)。按照文理科考生的“排位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位,排位在前的考生依次享有优先选择签约医疗卫生单位的权利。

3、若“排位分数”出现同分情况,则安排同分考生在选择医疗卫生单位签约前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优先择岗签约权利”的先后。

4、文科考生到卫健局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的分数计算方法当场计算出“排位分数”,并列表登记,考生签名按指模确认,存档备案;理科考生分数也同样办理登记签名按指模确认存档备案手续;对于拒绝签名按指模确认的,取消报名资格。

5、根据《开平市订单定向培养卫生人才实施方案》,今年计划定向培养卫生人才50名,因此排位在前50名的考生,作为今年订单定向培养卫生人才的对象;若在签约前有考生自动放弃签约的,按照“排位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但是在全部签约结束截止日期后,不再进行递补。

6、选择开平市中心医院作为签约单位的仅限临床医学类专业(B1003)、护理学类专业(B100501)及中西医结合类专业(B1009)的考生,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B1007)考生选择签约单位范围仅限为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开平市长沙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监督管理

1、报名截止后,由开平市卫生健康局对所有报名的考生按照“排位分数”高低进行排位,并列出姓名、原始高考成绩、“排位分数”、排位位次等内容,在开平市人民政府公众网站、开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开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日历天。

2、如发现报名考生存在伪造高考分数、户籍等相关造假情况的,经有关部门核实认定属实的,不论签约与否,一律取消其培养资格,造成一切法律后果由考生本人或考生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3、具体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开平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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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订单定向培养卫生人才正式接受报名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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